报关员考试2019|2011年报关员考试辅导:知识产权保护制度(1)

更新时间:2019-10-08    来源:报关员考试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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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报关员考试辅导:知识产权保护制度(1)

一、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概述(了解)

(一) 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定义为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实施的保护。

(二) 范围

世界贸易组织关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的范围确定为:

版权与著作权、商标权、地理标志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专利权、集中电路布图设计权、未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

我国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规定的范围为: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

同时规定,侵犯受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的货物禁止进出口。

(三) 作用

1、 通过保护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来履行我国作为世贸组织成员国应尽的义务。

2、 通过保护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来规范进出口秩序。

典型试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规定,海关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是指与进出境货物有关的并享受我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其中包括:(1999年下试题)

(A)商标专用权 (B)专利权 (C)名誉权 (D)著作权

答案: 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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