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员考试2019】2011年报关员考试辅导:海关行政裁定制度(2)

更新时间:2019-10-08    来源:报关员考试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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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报关员考试辅导:海关行政裁定制度(2)

二、海关行政裁定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 海关行政裁定的程序

1、 海关行政裁定的申请

(1) 申请人:是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经营单位,可以自行申请,也可以委托申请。

(2) 申请时间和方式:(了解)

时间:在货物拟进口或出口的3个月前向海关总署或者直属海关提交书面申请。

方式:一份申请只包含一项海关事务.

(3) 申请书的主要内容

① 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② 申请行政裁定的事项;

③ 申请行政裁定的货物的具体情况;

④ 预计进出口日期及进出口口岸;

⑤ 海关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4) 提交申请书及其他申请资料的要求

(5) 商业秘密的保护

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如涉及商业秘密,可书面要求海关予以保密。并具体列明需要保护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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