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城市规划师报名】淄博市2010年城市规划师报名时间为6月19日至7月5日

更新时间:2018-06-18    来源:人力资源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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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2010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中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0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0]3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报名时间:报名统一定于2010年6月19日至7月5日。

  二、报名程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淄博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zbrs.gov.cn),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同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于6月21日至7月7日到淄博市规划局人事科(电话:3170159,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36号)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一)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现场审核、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登录淄博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rsks.zbrs.gov.cn)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2010年6月21日至7月8日。

  三、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10年10月18日至24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城市规划相关业务部门在报名工作中要密切配合,严格条件,规范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1、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关于2010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0]39号)

  附件1: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原人事部、建设部人发[1999]39号、人发[2000]20号以及原人事部、建设部办公厅人办发[2001]38号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如下: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考试:

  (一)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二)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三)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四)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即本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五)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六)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七)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八)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者,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免试:

  (一)在《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1999年4月7日),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2、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p#分页标题#e#

  3、1982年及以前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二)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三)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本文来源:http://www.kwkids.com/zhiyezigelei/91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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