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资计算器]深圳"最牛工资单" 被证实 平均工资68万

更新时间:2020-09-09    来源:教师资格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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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2月23日、24日,本报连续刊发报道,关注深圳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租赁中心”)“最牛工资单”事件。近日,有媒体援引国家审计署报告证实,租赁中心员工平均年薪高达30万元的确为真实。昨日恰逢深圳“两会”,“最牛工资单”也引发了代表委员们的关注,政协委员张红桥(网名“金心异”)表示,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尽管有登记,但缺乏严格监管,造成利益分配的巨大漏洞。人大代表杨剑昌则表示,由于租赁中心涉嫌侵占国有资产收益,应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租赁中心:

  工资去年已调整

  深圳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直属深圳市住房建设局管理,是自筹经费类事业单位,承担着深圳市本级政策性住房及保障性住房的租赁、维修、管理等职责。2010年末,署名“民不潦生”的网友通过网络披露,作为公益性的租赁中心,发放给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平均高达30多万元,成为了名副其实的个人福利单位。同时,该网友还将租赁中心工资单冠以“史上最牛”在网上曝光。事发后,身处舆论漩涡的租赁中心负责人曾正面回应媒体质疑,表示“最牛工资单”可能涉嫌伪造。

  近日,有媒体援引国家审计署报告证实,“最牛工资单”确实是真的。昨日,租赁中心综合科科长肖戈阳再次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他还未看到国家审计署的审计报告,但他表示,媒体关注的“最牛工资”已经在2011年整改完毕。对于工资调整的方式、内容等具体细节,肖戈阳拒绝透露。记者昨日点击租赁中心官方网站发现,该网站已经停用,对于“最牛工资”的质疑也没有做出任何回应。

  代表质疑:

  “自有物业”收益应该归政府

  据媒体披露,深圳租赁中心收入来源主要包括:按照不超过2%的固定比例从政府物业租金收入中计提的业务费、维修费以及租赁中心的“自有物业”收入。其中,租赁中心所谓的“自有物业”,是指其前身深圳市住宅开发租赁公司,早些年在市场上以贷款形式投资购买的物业。且这些物业大多分布于东门、华强北等黄金地段的繁华商区,虽然规模不大,但段位较佳,租金回报高。从2008年7月成立至2010年末,租赁中心将443.69万元“自有物业”租金收入截留至工会账上,其中,216.06万元以工会补贴名目发放至个人,其余以文体活动费等名录列支。

  深圳市公共预算观察志愿者吴君亮在谈及“最牛工资单”时表示,无论是经营性提成,还是“自有物业”收入,数目均十分可观,加上这些收入缺乏必要的监管,大都被分发给员工,于是导致该租赁中心出现“天价工资”的现象。“由于该租赁中心管理着深圳政策性住房及保障房的租赁、维修、管理,业务数额非常巨大,按照2%提成是否过高,是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吴君亮说,除此之外,类似这样的事业单位,为了避免公共资金被私吞,应该实行收支两条线,将全部收入上缴,再由财政统一划拨支出经费,实现公开透明。

  对于租赁中心收益的另一大来源“自有物业”,吴君亮也提出了质疑,他说,由于该租赁中心属于政府投资,原始资本来自政府,那么以后产生的收益也应该属于政府。

  人大代表:

  要及时启动问责机制

  谈及租赁中心“最牛工资单”事件,政协委员张红桥说,类似因产权没有明确认定,造成国有资产被侵蚀的现象,还存在不少。特别是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在全国也是一笔糊涂账,虽然有登记,但是缺乏严格监管,这笔资产如何使用,利益如何分配,都存在漏洞。

  “用纳税人建立起来的物业,却变成了部门、领导谋取暴利的一个渠道”,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剑昌一直关注“最牛工资”事件,他说,租赁中心将国有物业变自有物业,用公共收入给员工发天价工资的做法损害了纳税人的利益,非常不妥。#p#分页标题#e#

  杨剑昌分析,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问题,是因为有关部门对纳税人的钱建立起来的物业没有监管好。他认为相关主管部门应该对深圳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这样的经费自筹类事业单位的收入、开支进行严格审查。为方便监督,应该对这些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将所有收入上缴国库,然后再为其返还支出。“这些物业是纳税人的,不是某单位、某个领导的,他们自己收自己开怎么行?”

  杨剑昌说,如今国家审计部门对深圳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有了调查结果,应该将相关数据尽快公开。而且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公布处理结果。“不管是什么背景,该追责的一定要追责。”杨剑昌认为,对于“天价工资事件”,深圳最重要的是要举一反三,避免今后再发生类似事件。“像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这样的事业单位,深圳存在不少。(要查)是不是在其他单位也存在类似的天价工资。”

  深圳市人大内务司法工委委员吴立民说:“事情已经暴露1年多了,为什么到现在为止,我们都没有看到相应处理意见?我建议趁两会还没结束,由政府监管部门或者该租赁中心出面,对代表和委员们做出解释,即便是已经整改了,我们也要知道效果如何。”

  律师说法:

  司法部门应尽快介入调查

  “这不是说他们自己打拼赚的钱,而是靠管理国有资产就可以一年拿这么多钱,老百姓确实很难接受和理解”深圳律协行政法律委员会主任、竞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洛川说。他认为,应该尽快介入调查是否存在违法情况,“这事件中可能存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导致间接让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

  国家审计署在报告指出“因地方财政及国土房产主营部门未对其‘自有物业’进行资产清查和产权认定,导致应作为国有资产管理的所谓‘自有物业’收入变成了该租赁中心为员工发放高工资、高福利的来源”。

  曾洛川认为,正是由于这样的“没有认定”导致住房租赁管理中心有了漏洞可循。而主管部门监管出现这样的漏洞,“是故意的还是对市场不熟悉,这些也要调查,我认为按常理这种漏洞是不应该存在的。因为租赁市场并非是一个新兴市场,不会存在有关情况还不熟悉。我认为可能存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司法部门应该尽快介入调查,哪个环节耍了猫腻,那些人有失责,然后尽快追究其法律责任。”

  曾洛川说,事业单位建立有国家出资,管理的好,只能是政府最多给其多少奖励,因为“明明是政府投资建的物业,现在有了收入、效率,应该是给政府回报的,政府是股东。而不是给员工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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