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云南省物业管理师考试时间|2010云南省物业管理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7-07    来源:人力资源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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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云南省物业管理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第一考试网提醒大家:2010云南省物业管理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如下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举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49号)和《关于做好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36号)精神,2010年将首次举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为做好此次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事项

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试中心的有关规定,该项考试的考点均设在昆明市,由我中心负责考点考场的安排工作。

报名时间:8月5日-8月25日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中心网站(www.ynrsks.cn www.ynrsksw.com 或www.ynrsksw.net)的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电子照片。考生报名时须选择州、市首府所在地的报名点作为考试合格后的证书领取地点。

照片上传后的1至3个工作日为资格审核时间,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才能交纳报名费用(网络缴费具体办法请考生登录网站后按提示进行操作)。网络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29日。

各报名点的现场报名时间由各州、市自定,但截至时间均为8月25日。

需交费单据的考生,请于资格审核通过后前往选择的报名点即“证书领取地点”开单去银行交费。银行交费后的凭据须交回报名点,报名才最终完成。由于各报名点不具收费权,需交费单据的考生请以银行缴费单据为准。

报名结束后,所有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考试前15天开始登录我中心网站(www.ynrsks.cn、www.ynrsksw.net或www.ynrsksw.com)自行打印准考证。

确实没有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到所在地的考试管理部门要求帮助打印,各地考试管理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考生打印准考证的要求。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的考生,即使其通过考试,但不能在考试后向证书领取地点提交书面真实材料;或不能通过由我中心组织的资格终审,其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发放资格证书,考试费用不予退还。务请各地向考生说明。

二、考试安排及相关事项

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10月23日 上午9:00-11:30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14:00-16:30 物业经营管理

10月24日 上午9:00-11:30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下午14:00-17:00 物业管理实务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为客观题试卷,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客观题与主观题混合试卷,使用专用答题卡作答。考生答题前应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按要求在制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作答无效。

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有关考试用书事宜,考生可直接与云南省建设厅物业管理处联系。

三、级别设置

按照《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5]95号)的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连续2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即考四科(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条件,考两科(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

根据《关于2010年举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见附件2)精神,对按照《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的有关规定,参加了2006年《物业管理实务》科目考试并合格的人员,只在2010年可报考级别3或级别1(即免考1科或免考3科)的考试(名单共174人,其中云南省有7人)。为防止网络报名时级别混乱,对上述报考级别3或级别1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报名。

四、考试报名

请各地严格按照《考试报名条件》(见附件1)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做好网络报名的初审工作。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和考生信息管理工作请各地按照《云南省人事考试网络报名管理暂行办法》(云人考[2007]19号)和有关程序组织实施。

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切实根据报考条件的有关要求,在网络上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各地考试管理部门对考生提交的信息和照片进行网络初审,网络初审合格后考生才能进行网络报名交费。

五、成绩查询及合格办证

报考人员于考后3个月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cn、www.ynrsksw.net或www.ynrsksw.com)查询成绩。

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须到报名时选择的证书领取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由本人根据报考条件的要求携带身份证、学历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两张半寸同底照片及成绩单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办理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的领取时间考生可向所属报名点咨询。

为确保考生利益,合格证书需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若委托他人代领证的,受委托人须携带委托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六、考试收费

各地人事考试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用,严禁在规定之外收取任何费用。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参照其他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暂定为80元/每人每科。待我中心与省发改委、财政厅核定收费标准后多退少补。

请各地做好考试报名的宣传和组织管理工作,按照《云南省人事考试网络报名管理暂行办法》(云人考[2007]19号)的要求,按时准确上报有关数据和材料,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工作中有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电话:0871-5398823、5399615

本文来源:http://www.kwkids.com/zhiyezigelei/176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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