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世界杯]2010年左市宁明县特岗教师招聘方案及具体安排

更新时间:2018-09-09    来源:教师资格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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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左市宁明县特岗教师招聘方案及具体安排

 

宁明县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和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制办联合下发的《2010年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为做好我县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宁明县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德隆 县委常委、副县长、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周洪平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文政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黄及蒙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局长

农明花 县编委办主任

黎平林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叶振群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大立 县监察局副局长

李 苏 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杨文政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陈润芳(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钟世军(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甘锦明(县教育局教研室主任)、黄斌(县教育局财基股股长)、马莹(县财政局教科文股股长)等同志组成。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1.负责拟定专业测试面试、说课内容和评价标准;2.确定测试考核日程安排;3.组织有关测试、体检、考核等工作;4.综合审核测试、考察结果,落实聘用人员。

二、招聘原则、工作程序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

(二)工作程序

按报名及资格审查(此项工作已由自治区教育厅相关部门完成)、专业测试(面试、说课)、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对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规定,招聘对象为: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0年6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已招聘为特岗教师的,在三年聘期内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专业测试、体检、考察时间安排及内容

(一)专业测试。根据《实施方案》精神,经自治区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必须参加县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分为面试、说课,总分为100分。时间定于2010年7月10-11日。

1.面试(3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对当前教育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了解,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方面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说课(7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组织课程实施、实现教学目的、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教学方法、教学程序、教师基本功等能力。说课科目内容在规定的课程中抽签。

(二)体检。各职位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2比例参加体检。体检要求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检查标准及办法》规定执行。时间另定。

(三)考察。由县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安排具有面试考官合格证书的人员对通过体检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在校表现等情况。同时再对应聘者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主要审检应聘人员的个人毕业档案、学校推荐意见、实习鉴定等材料(往届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违纪行为证明)。时间定于2010年7月20日。

宁明县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和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制办联合下发的《2010年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为做好我县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四、聘用人数与办法

(一)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精神,我县2010年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共50人,其中初级中学20人,小学30人,分配到12所农村初级中学和12个乡(镇)中心小学及村完小任教。

(二)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合格后,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编制办《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县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经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自治区教育厅、人事厅、财政厅、编制办统一审批,并通过广西毕业生就业网公布拟聘人员名单,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拟招聘人员确定后,由县教育局组织进行集中培训,经考核合格发给培训合格证,签订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2010年8月30日前,由县教育局安排受聘人员到农村中小学校上岗任教。

五、纪律与监督

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和《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测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合同,并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的其他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其他

本实施方案从下文之日起实施。

2010年宁明县招聘特岗教师日程安排

一、凡报名参加宁明县特岗教师招聘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请于2010年7月10日下午3点到宁明县教育局一楼会议室参加招聘特岗教师现场工作会。届时请各应聘者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网上报名登记表、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个人求职材料进行资格验证(往届毕业生要携带教师资格证原件)。验证和面试、说课抽签时间:7月10日下午4点开始。逾期不参加原件验证及确认报名的作为自动放弃。

二、专业测试分面试和说课。面试、说课同时进行,时间安排在7月11日(上午8:30—12:00点,下午3:00—6:00点),地点:宁明县城镇第四小学。其他相关事宜将于7月10日下午现场工作会上说明。

三、说课内容为应聘相应科目的教材,具体如下:

( 一)初中部分:

英语 人教课标版 八年级下册

地理 星球版 七年级上册

生物 人教课标版 七年级下册

历史 人教课标版 七年级下册

信息技术 广西科技出版社 第三册

体育 篮球 垫上运动

音乐 人教版 八年级上册

(二)小学部分:

英语 人教课标版 八年级下册

语文 人教课标版 四年级下册

数学 人教课标版 四年级下册

信息技术 广西科技出版社 第三册

美术 广西美术出版社 五年级第九册

音乐 人教版 八年级上册

以上各科说课具体内容于7月10日下午公布,请应聘者自带教材。

联系人: 宁明县教育局人事股 陈润芳 0771-8632311、15577158881。

  宁明县教育局

  2010年7月6日

本文来源:http://www.kwkids.com/zhiyezigelei/111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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