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2012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_浙江师范大学2012“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20-09-21    来源:高考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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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2012“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我省新课改高考方案,优化师范类专业人才选拔机制,结合我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我校在2012年开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
  一、招生计划
  小学教育专业40名;学前教育专业80名。
  二、报名时间
  2012年3月5日—3月20日
  三、报名条件
  1.具有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以参加201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资格为准);
  2.有志于从事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工作;
  3.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有4门及以上为A等,其余为C等及以上;
  4.综合素质评价均不能低于P等;
  四、报名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通过个人自荐或中学推荐的方式提出申请(允许考生兼报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两个专业);
  2.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3月5日-20日
  考生登录浙江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zjnu.edu.cn),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完毕后用A4纸打印;
  3.材料递交:
  第一种方式:以学校为单位递交;
  第二种方式:(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邮编321004),并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同时在网上填写邮寄EMS单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①浙江师范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其中通过中学推荐的考生,申请表须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②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③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④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
  1.中学推荐的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举行的综合素质测试。
  2.个人自荐的考生我校将成立资格审查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
  3.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2年3月27日在浙江师范大学招生网上公布。
  4.2012年3月28日-4月2日,通过初审的考生登录浙江师范大学招生网“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
  六、缴费
  1.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
  2.缴费方式:
  浙江省内(宁波地区除外)考生请于3月28日-4月4日期间到所在地农业银行网点办理柜台缴费手续。办理方式:至农业银行网点柜台后,先报“缴浙江师范大学学费”,然后报“网上申请号”;待银行柜台工作人员调出考生姓名和应缴金额,核对无误后缴入相应款项即可;缴费后请妥善保管缴费凭条(回执或客户留存副联),以备查询之用。
  未办理柜台缴费的考生以及宁波地区考生请于4月6日报到当天,在报到现场收费点办理现金缴费手续。
  七、考生报到
  1.报到时间:2012年4月6日8:00-17:00
  2.报到地点:浙江师范大学精业楼一楼大厅
  八、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4月7日,笔试2012年4月8日,面试(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5倍,则不进行笔试,所有考生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提前至4月7日进行) #p#分页标题#e#
  地点:浙江师范大学(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2.测试内容
  (1)笔试: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5倍,则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考生需自备2B铅笔、钢笔或签字笔。
  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5倍,则不进行笔试,所有考生直接进行面试。
  (2)心理测试: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参加心理测试。
  (3)面试:具体内容为①仪态仪表;②口头表达;③书面表达;④特长展示。
  3.成绩评定:以面试成绩计,满分为100分。
  九、成绩查询和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综合测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十、录取办法
  1.录取批次:小学教育专业安排在第一批提前录取,学前教育专业安排在第二批提前录取。
  2.入围考生须参加2012年高考相应科目组考试(小学教育专业考生须参加一类科目组,学前教育专业考生参加二类科目组)。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将浙江师范大学填为第一院校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面试成绩×30%+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3.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十一、其他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学校纪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579-82282319。
  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若出现弄虚作假情形,我校将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4.本招生简章由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邮编:321004
  联系部门: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2282245传真:0579-82282335
  学校网址:http://www.zjn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z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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