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怎么申请免考|河北省自考申请免考调整通知

更新时间:2019-02-10    来源:自考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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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自考申请免考调整通知

  为了方便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申请免考,申请免考方式调整为“网上申报,报名点现场缴费确认”方式进行。
  一、网上申报时间
   上半年3月1日-10日,下半年9月1日-10日,1日-9日每天8:00-22:00,10日8:00-17:00。
  二、网上申报网址河北教育院网上信息系统河北教育考试院。 
  三、现场缴费和提交免考材料时间
  上半年3月1日-10日,下半年9月1日-10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和提交免考材料的,其网上填报信息无效。
  四、申请免考简明流程
  1、网上申报
  (1)考生登录。考生录入姓名、准考证号、验证码登录。非在籍考生、考生信息不全的本次不予受理免考,考生须在下次理论课网上报名期间补全信息,下次申请免考。
  (2)核对考生个人信息,填写联系电话,选择报考专业(最多可以选择2个专业)。考生个人信息中姓名、身份证号与身份证上不符或照片非本人照片的,请及时与市自考办联系申请变更。
  (3)录入用于办理免考的证书信息和对应的免考课程,其中学历证书的“证书号”录入学校编号、学历认证报告的“证书号”录入认证报告编号。选择对应免考课程后,必须点击“保存”,方可继续申报。
  对使用多个证书免考(最多3个证书)的,点击“保存”后,可继续录入下一个证书信息及对应免考课程。
  (4)点击“下一步”后,可显示填报的所有信息供考生确认,请考生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录入的证书信息、申请免考的课程信息,并着重注意页面下方红色字体的提示信息。
  2、报名点现场提交免考材料缴费确认
  考生本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选择报名点现场提交免考材料和缴费,并在《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确认签字。
  3、上半年3月20日前,下半年9月20日前,公布当次申请免考提交的各类证书的查验结果。考生可通过“免考证书查验结果”栏目查询证书查验结果。
  4、上半年6月下旬、下半年11月下旬公布当次免考审批结果。
  考生可通过“免考审批结果查询”栏目查询当次免考审批结果。考生对审批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免考审批结果公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市自考办提出“免考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核结果由市自考办及时通知考生。
  2010年下半年免考申请即将开始,请申请免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申报,并按提示信息要求到报名点提交申报材料并缴费确认。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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