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网_湖南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实行公开选调方式选拔工作人员

更新时间:2020-09-23    来源:选调生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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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实行公开选调方式选拔工作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规定 ,结合本院队伍建设和工作的需要,经本院党组研究,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德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编办等部门批复同意,决定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部分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调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二)具有公务员身份,主任科员以下职务,身体健康;

  (三)符合法院工作人员有关回避的规定;未受过党纪、政纪等纪律处分(含正在接受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没有其它不宜调入情形的。

  二、选调计划及岗位其他具体要求

岗位

计划数

岗位具体要求

学历

专业

年龄条件

选调

范围

审判

人员

4名

现任审判员(含助审员),法院工作经历3年以上。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

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现任中层骨干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面向全省法院系统

司法

警察

2名

(男性)

现任正式公务人员;身高170CM以上,具有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工作经历3年以上。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公安等专业。

#p#分页标题#e#3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面向全省

政法系统

综合

文秘

2名

两年以上文秘工作经历,在省级以上的报刊、杂志发表1000字以上文章3篇。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中文等专业。

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面向全市所有公务员系统

财会

1名

具有2年以上法院财务会计工作经历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面向全市法院系统

法医

1名

具有2年以上法医学或医学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医学、医学等专业。

#p#分页标题#e#40周岁以下(197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面向全省

政法系统

  年龄条件、工作经历、取得法官职务、授予警衔、取得文凭等时间均计算截止至2011年12月31日。

  三、程序与方法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含体能测试)、考察、确定拟调人选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制定方案

  根据上级法院及常德市委组织部常组通[2004]9号文件精神,制定公开选调方案,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德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编办等部门审批。

  (二)发布公告

  2012年3月中旬,将选拔条件和名额等内容在湖南领导人才网、常德党建网、湖南省高级法院网、常德法院网(http://cdzy.chinacourt.org/)等网站上予以公告。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报名须本人申请填写报名表,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常德市法院系统采取推荐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将报名表和有关材料交基层法院政工室,基层法院政工室初审合格后,统一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推荐。

  外地报考人员请直接到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干科报名,也可用特快专递邮寄材料方式报名(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皂果北路与紫菱路交汇处,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干科;邮政编码:415000)。

  2、报名时间。2012年3月13日上午8点至3月28日下午5点。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需填写《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并由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核盖章,同时需提供近期免冠同底彩色1寸照片4张和工作证、学历证书、身份证、公务员登记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法官职务任命文件、警衔任命文件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资料的复印件(均用A4幅面纸张复印;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报名登记表请按照常德法院网(http://cdzy.chinacourt.org/)公告格式样本,用A4幅面纸张打印。  

  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必须与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原件一致。凡报名资料填写虚假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四)笔试

  各职位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视情况对招考人数进行调整。法医岗位如达不到1: 3的开考比例,将按市委组织部常组通[2010]13号文件精神,直接选调。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以百分制计分。考生接通知后,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和公告。

  笔试内容为法律知识(50分)、文书写作(30分;审判职位考试法律文书写作;司法警察职位考试司法警察相关基础知识;综合文秘职位考试公文写作;财会职位考试财会相关基础知识;法医职位考试医学相关基础知识) 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20分)。笔试成绩占总分的50%。

  (五)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对象进入面试。与面试入围对象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放弃面试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面试前须经过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接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应携带工作证、学历证书、身份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法官职务任命文件、警衔任命文件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资料原件)。#p#分页标题#e#

  3、面试其他事宜。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顺序在面试前抽签决定。面试侧重考核应试者的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气质及与职位相要求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评委由常德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中院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面试成绩占总分的50%。

  (六)体检(含体能测试)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50%,面试50%的比例合成总分[总分=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依次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与体检入围对象最后一名的总分相同的,依笔试成绩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按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其中司法警察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通用标准执行(除身高标准),另还须按相应标准进行体能测试。

  被确定的体检对象因体检(含体能测试)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未参与体检(含体能测试)的,按总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含体能测试)合格对象为考察对象。考察成立考察组,重点考察个人品德、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考察方案另行制定)。

  放弃考察的或经考察不合格的,按总分依次递补。

  (八)确定拟调人选和录用

  常德中院党组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的,报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编办等部门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调动。

  因自身原因不能办理借调试用手续的,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上述各环节依次递补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四、纪律要求及有关事项  

  选调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选调条件及选调程序开展工作:  

  (一)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违反纪律,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对选调工作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确保选调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三)选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选调对象如不服从工作安排,选调资格自行取消。  

  (四)凡被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选调的工作人员,其住房和配偶工作调动以及小孩就学等事项均自行解决。  

  (五)未尽事宜,请致电报名点查询。联系电话:0736—2610033。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监督电话:0736—261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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