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教育|中共福建省福清市委组织部关于公开招聘部分镇(街)事业单位工作

更新时间:2020-04-01    来源:事业单位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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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福清市委组织部关于公开招聘部分镇(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为了进一步加强镇(街)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视野,补充镇(街)机关有生力量,参照福建省人事厅《福建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的规定,经研究,拟公开招聘我市部分镇(街)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村镇规划与建设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财务与经管服务站工作人员共3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福州地区生源应往届毕业生。
 
(六)职位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4日。
 
二、公开招聘职位、人数、学历、专业要求
 
1、福清市部分镇(街)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5名,男女不限,专业不限,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2、福清市部分镇村镇规划与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0名,男女不限,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土建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福清市部分镇(街)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0名,男女不限,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临床医学类、医学技术类、护理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4、福清市部分镇(街)财务与经管服务站工作人员5名,男女不限,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财政金融类、会计与审计类、农业经济管理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方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1日至2011年11月4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中共福清市委组织部党群机关干部管理科(福清市委机关大院内)。
 
3、报名有关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等报名条件所规定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二寸同底彩色免冠正面照片4张,在“福清党建网”(网址)上下载《报名登记表》(16k纸质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并填写相关内容(也可到报名现场领取登记表)。现已就业的人员报考应提供现就业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4、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四、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
 
2、笔试试卷委托省市有关部门命题,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笔试范围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
 
3、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11月19日(星期六),早上9:00-11:00
 
4、笔试具体地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明。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于2011年11月22日之后在福清市委组织部公告栏及福清党建网上公布。
 
(二)面试
 
根据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也可进行面试。若参加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时,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录取。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等材料。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者,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拟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不符合的,在报考该岗位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拟面试名单、正式面试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将在福清市委组织部公告栏及福清党建网公布。面试前一周公布正式面试名单。在此期间考生请密切关注福清党建网,并确保手机畅通方便联系。
 
(三)确定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50%+面试成绩*50%。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核需核对报考者个人人事档案,考生应注意配合及时调取个人档案。
 
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选从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市委组织部根据每个职位具体缺位情况和镇(街)实际工作需要,提供相应数量的具体岗位供考生选择,考生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择岗。拟聘用人选在福清市委组织部公告栏及相关网站进行聘用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就业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时间从试用期算起),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其他
 
1、将专业条件设置为“XX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1年度秋季)中的“XX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
 
2、报考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3、加分事宜:笔试成绩公布前,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将为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审核办理加分。统一笔试加分手续办理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4日下午6:00点。有关具体事项将在福清市委组织部公告栏及相关网站公布。
 
4、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八、咨询和监督
 
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等方面问题,请与福清市委组织部党群科0591-85157661联系。
 
福清市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591-85253750。
 
九、其他未尽事项由福清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
附件2、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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