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党委常名单|内蒙古党委农村牧区工作办公室2011年遴选公务员公告

更新时间:2020-03-19    来源:公务员类考试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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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党委农村牧区工作办公室2011年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干部队伍建设和工作实际需要,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批准,内蒙古党委农村牧区工作办公室以遴选方式在全区已登记公务员中补充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机关工作人员。

    一、遴选人数及资格条件

    遴选机关工作人员3名。其中,综合处文秘工作人员2名、经济发展处工作人员1名。

遴选人员除必须符合《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所要求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自治区内已登记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的公务员;

    2、年龄32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可放宽到35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取得博士、硕士学位者优先;

    4、具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文稿写作能力。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自治区党委农牧办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可直接登陆内蒙古人才网(http://www.nmgrc.com)进行网上报名,报考者需对网上提供个人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报考人员在网上完成填写《内蒙古党委农村牧区工作办公室遴选公务员登记表》(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吋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网上报名时间:9月15日9:00时-9月20日17:00时。

 

    3、自治区党委农牧办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条件和资格,在内蒙古人才网上完成报名资格初审,研究确定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考人员可于2011年9月16日9:00时-9月21日12:00时,在内蒙古人才网上查询是否通过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于2011年9月16日9:00时-9月21日17:00时前,在网上完成交费(报名及考务费150元),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为9月22日15:00时-9月23日24:00时。

    4、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登录内蒙古人才网下载并填写《自治区党委农牧办遴选公务员面试通知书》,同时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和任职文件复印件及近期同底2吋免冠正面证件照片3张,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所在单位印章,于2011年9月29日9:00时-9月30日18:00时到自治区党委农牧办综合处(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滨河西路8号内蒙古职工之家9楼901室)进行资格复审,过时不予审理。复审合格者,将及时通知参加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空缺名额以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遴选方式

    遴选工作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监督下进行,将采取笔试、面试及考察等方式择优选取。

 

   (一)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使用汉语文)和面试。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理论政策水平、文稿写作水平、岗位需要的基本技能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笔试开考比例为1∶4,如不够开考比例,将适当调整遴选计划。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内蒙古人才网上公布。笔试结束后,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在内蒙古人才网上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协调、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

    3、考试结束后,以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加权后的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通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照1∶2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入围人选,并在内蒙古人才网上公布。

   (二)体检与考察

    1、体检由自治区党委农牧办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指定的自治区级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2、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3、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由自治区党委农牧办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全面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

    四、公示

    确定的拟遴选人员在内蒙古人才网上公示七天。

    五、试用与调入

    拟遴选人员公示后,确定录用的遴选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免去职务)。试用合格者报组织部门履行调入手续,不合格者继续回原单位工作。如出现缺额,从考核入围人员中递补。

    笔试时间见准考证,面试、体检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另行通知。

    自治区党委农牧办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滨河西路8号内蒙古职工之家九楼,邮编:010090

    办公室联系人:苗学军、刘培基

    联系电话:(0471)4818521、4818525

    传真:(0471)4818521

    电子邮箱:nmgmxj@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办公室

2011年9月7日

本文来源:http://www.kwkids.com/gongwuyuan/509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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