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天气预_2011年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更新时间:2019-11-30    来源:公务员类考试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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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察局干部队伍建设和实际工作的需要,经市委组织部批复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职位和范围

本次选调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面向市直机关和各旗市区,拟选调5名公务员,职位为纪检监察员。符合选调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

二、选调条件和资格

(一)具有呼伦贝尔市户籍,属已登记的国家公务员。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6月1日后出生);获得硕士及以上学历,或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者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1972年6月1日后出生)。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五)近两年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六)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有机关文稿写作方面的实践经验。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对职位有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可从呼伦贝尔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lbrpta.com)下载《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携带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B5纸正反面打印)和下列证件及证明材料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1)《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证及任职文件复印件。

(2)身份证(年龄以档案为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3)职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司法考试人员需持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蓝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2、报名时间:2011年7月5日—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不休息。

3、报名地点:市纪委干部室(新区行政中心办公楼D区1049室)。

4、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止后,市纪委监察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参加笔试。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

5、报名费每人200元。

(二)笔试

1、笔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基本知识素养。

2、笔试定于2011年7月20日进行,统一汉语制卷。

3、应试人员登陆呼伦贝尔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和下载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知识面以及举止仪表等。

(四)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笔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按照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全面考察拟选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同时对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并依照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对拟选用人员在拟调人选工作单位和市纪委监察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七)确定试用人员

    根据参加选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和公示情况,市纪委常委会按照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用人员,并在呼伦贝尔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拟用人员名单。拟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间原单位不解除其工作关系和免去其职务。

(八)调入

    试用合格者履行调入手续,不合格者继续回原单位。如果出现缺额,从考察入围人选中依次递补。

四、咨询、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8216291

举报电话:8216276(市纪委监察局)

8216252(市委组织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公务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  

 

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察局公开

 

选调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7月4日

 


 

 

相关事项提醒:

1、请考生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话),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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