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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港澳事务办2011年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
近日相继有考生来电询问,国务院港澳事务办2011年公务员考试面试的情况,我们从相关单位获国务院港澳事务办2011年公务员考试面试的相关消息。
按照考生公共科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并按照计划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的人选。各职位的最低分数线分别为:
0401001001秘书行政司财务处
103.9分
0401002001政研司综合处
113.7分
0401002001政研司政研处
112.6分
0401003001联络司新闻处
115.3分
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姓名
准考证号
姓名
准考证号
胥惠中
150139482717
周计伟
150144019201
李伟
150170080401
陈荣飞
150133067311
陈琳
150170471419
吴妍辉
150171191911
陈喆
150137028022
傅瑊瑊
150170801405
章亚静
150133075322
徐笑古
150170810409
刘潇
150143013723
叶博
150131070317
邢迪
150170030715
姜虹
150170360719
于爽
150137063819
孔坤
150170742623
谭永豪
150132473527
刘玉
150170550625
赵长东
150112090315
闫静
110170540529
#p#分页标题#e#二、面试及专业科目笔试时间安排
考试分为面试、专业科目笔试及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主要考察考生与职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请所有参考人员于2月22日下午2:00到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报到,报到时所提交材料见后。
2.面试安排在2月23日进行,全天面试。面试时间为上午9:00开始,下午1:3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要在每场面试开始前提前半个小时进入候考室。截止当天上午8:50或下午1:20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专业科目笔试安排在2月24日上午9:00开始。
三、考试地点
考场设于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77号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办公大楼内(可乘13、21、32、65、68路车到三里河站下)。
四、考察与体检
依据考生公共科目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及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再根据体检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将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如果没有合格人选,我办将根据实际情况报经国家公务员局批准,按规定程序从候录库中录用。
五、有关要求
1.请所有入围人员于2月15日前通过电话确认是否参加面试。自愿放弃考试资格的考生,务必在2011年2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我办并详细说明放弃考试的理由。
2.请所有参考人员报到时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学历、学位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登记表(个人信息填写要完整、准确)、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个人简历。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及面试时,应携带个人身份证件。
待业人员还需提交待业证明原件(由档案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人才中心开具,注明政治面貌和开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名时有工作目前待业的,还要提交加盖报名时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离职证明原件。
3.调剂人员除按上述要求携带有关材料外,还须携带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单。
凡进入我办面试名单的考生,如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请务必尽快与我办联系,说明有关情况,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考生考试资格。
4.请广大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以便及时沟通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通知我办。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俊、康康
联系电话:010-6857 6818
传真:010-6857 6791。
邮箱:rensc@hmo.gov.cn。
特此通知。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人事司
二○一一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