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年看山西_2010年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中小学教师招聘

更新时间:2019-01-22    来源:事业单位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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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中小学教师招聘

第一考试网整理了2010年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中小学教师招聘信息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决定从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中面向社会招聘50名高中教师,面向本区子女招聘50名初中、小学教师,其中初中20名,小学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

拟招聘高中教师50名,其中数学7名,语文6名,英语8名,物理5名,化学4名,生物4名,政治3名,历史6名,地理7名,拟招聘初中教师20名不分专业,拟招聘小学教师30名不分专业。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0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4、仪表端庄无明显缺陷,普通话流畅。

5、小学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上学前属城镇户口的,其父母有一方在南郊区工作且工作年限在三年以上;上学前属南郊农村户口的,其父母有一方目前仍在南郊,且落户时间必须在三年以上。上述毕业生必须已在南郊区人才交流中心报到登记。

高中教师须具有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等院校或者全日制综合大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可不受师范类专业限制。

6、符合上述条件的2010年应届生也可参加报名。

7、政审

报名者均需出具所在单位、街道或村党组织的政审材料。凡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2)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人员。

(3)2008—2010年中央机关或省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时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现场照像,不得由他人代报。

2、报名时间:2010年8 月19 日——8 月28日,报名期10天,节假日不休息。

3、报名地点:南郊区政务审批大厅

4、报名时须携带证件、材料:

报考初中、小学教师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照2张,政审材料、父母户口的原件和复印件或父母工作单位介绍信等;未拿到毕业证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报名介绍信和能如期毕业的证明。

报考高中教师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照2张,政审材料;未拿到毕业证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报名介绍信和能如期毕业的证明。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对自己申报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如发现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并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应聘我区事业单位岗位。

(2)报名人员按照招聘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个报名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人员每人收取考务费200元。

(3)高中教师各科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4:1及以上,不足比例的经区招考领导组会议研究后根据报名人数向人员集中的岗位进行适当调整。

(四)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在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内容为报考人员的证件和材料。

三、笔试

(一)笔试时间见考生准考证。

(二)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除招聘岗位师范类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免笔试,只进行面试外,其余报名人员均需参加笔试。

(三)笔试科目和内容:报考初中教师的笔试内容为: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英语,教育学,心理学,综合制卷,满分2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报考小学教师的笔试内容为: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教育学,心理学,综合制卷,满分2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和师院专业知识,综合制卷,满分2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四)根据笔试成绩由招聘领导组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1.5的比例(如遇笔试成绩并列者,可同时参加面试)确定面试人选。

(五)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不组织复习培训。

四、面试

(一)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时一并公布。

(二)面试方式为试讲。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专业技能、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等要素。

(三)既参加笔试又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四)招聘岗位专业类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面试成绩达到同一招聘岗位被招聘考生的最低面试成绩,体检、考核合格,即被招录。

五、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对进入体检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复查,如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不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六、考核与体检

(一)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确定。

(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与聘用

(一)按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聘用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执行国家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合同期为五年。五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八、有关问题说明

1、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面试、体检等的时间、地点,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成绩与结果,以及每个阶段结束后进入下一轮的考生名单,均在南郊区政府信息网(www.dtnj.gov.cn)适时公布,考生届时上网查询。#p#分页标题#e#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阳光作业”,自觉接收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的监督。咨询电话:4057886转8001,监督电话:4040691。

3、本方案在大同日报、南郊政府信息网等媒体同时发布。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按相关政策规定集体研究,本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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