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事业单位招聘_长乐市2010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更新时间:2018-09-07    来源:事业单位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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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乐市2010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近日相继有考生来电询问,长乐市2010年事业单位招聘的情况,我们从相关单位获悉长乐市2010年事业单位招聘的相关消息。

  根据2010年6月7日第17次市委常委会议精神,经福州市委组织部、福州市人事局核准,我市拟于近期举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全市有24个事业单位计划招聘37名、18个镇乡(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专职事业编制岗位计划招聘18名,共计划招聘55名工作人员。现将长乐市2010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考单位、岗位及要求

  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10年度长乐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后)。也可登录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cl.gov.cn查看。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0年7月16日至1992年7月16日期间出生),按有关规定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计划一览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长乐市生源或2010年7月16日前常住户口在我市的符合报考条件人员;

  7、除面向长乐市村级党组织书记和镇乡(街道)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的镇乡(街道)安监专职岗位外,其他岗位的报考对象均要求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毕业生;

  8、报考的长乐市村级党组织书记应具备以下条件:①现任我市村级党组织书记;②197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③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④在现任村级党组织书记岗位上连续任职满3年以上,或在现任党组织书记岗位上任职未满3年,但在村级党组织书记、主任岗位上连续任职满5年以上;⑤任职期间集体和个人未违反纪检、计生、综治、文明、检察等相关部门有关规定的。

  9、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3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0年7月16日—1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①报考党群口事业单位和面向村级优秀党组织书记招考的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专职岗位的,分别到市委组织部党群科、组织科报名,联系电话:28889768、28922443;②报考其余单位和岗位的,到市人事局考任科报名,联系电话:28882238。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相片4张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到规定的报名点报名。其中:①面向村级优秀党组织书记招考的镇乡(街道)安监专职人员另需持由镇乡(街道)党(工)委出具的有关身份、职务、任职年限、是否受过处分等证明材料;②面向镇乡(街道)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招考的镇乡安监专职人员另需提供由镇乡(街道)党(工)委出具有关身份和同意报考证明;③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招考的岗位,另需提供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已在企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另需提供人才中介机构证明)。2010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的,可先提供学校推荐表原件,并按要求须在201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否则将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报名时,不得同时报两个以上招考岗位。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

  四、考试方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均为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

  2、本次笔试试卷除面向村级优秀党组织书记、镇乡(街道)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招考的镇乡安监专职人员岗位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另行命题外,其余岗位均为全省事业单位招考统一试卷。笔试内容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主,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3、笔试时间定于8月22日上午9:00至11:00进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可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到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相关公示栏上查看。

  4、除面向村级优秀党组织书记、镇乡(街道)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招考的镇乡(街道)安监专职人员岗位外,其他岗位进入面试考生的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面向村级优秀党组织书记、镇乡(街道)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招考的镇乡(街道)安监专职岗位进入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拟招聘人数与拟进入面试人数的1:3比例确定;其他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者,按照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拟进入面试人选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上线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的,面试成绩均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

  1、面试结束后,根据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拟招聘人数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2、招聘人选从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公开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以上。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镇乡(街道)安监专职岗位报名人员按不同类别人员分别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不同类别人员报考的各相应岗位均不细分镇乡),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分不同类别人员,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分别依次自主选择相应的镇乡(街道)安监专职事业编制人员岗位。

  4、对报考的村级优秀党组织书记笔试成绩实行奖励加分,凡在任村级主干期间,受各级表彰的给予加分,具体为:

  ⑴所在村获得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或本人获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的加5分;

  ⑵所在村获得省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或本人获得省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的加4分;

  ⑶所在村获得福州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福州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或本人获得福州市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的加3分;

  ⑷所在村获得长乐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或本人获得长乐市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的加2分。

  同一个人只享受一次最高荣誉的奖励加分机会。

  5、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6、本次招考各类专业范围原则上以《福建省201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7、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8、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附件下载: 长乐市2010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中共长乐市委组织部

  长乐市人事局

  201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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