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2010年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考点笔记总结第一章

更新时间:2017-07-20    来源:中级会计职称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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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经济法总论

  题型为客观题,分值估计为7、8分左右。

  1.经济法事实

  (1)事件(2)行为

  2.无效民事行为

  (1)无民事行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

  (3)胁迫、欺诈

  3.可撤销民事行为特征

  举例:A、B二人有一个为民事行为,发生时间为4月1日。B对行为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B可以变更、撤销、 不撤销。4月20日B向法院申请撤销,法院4月30日依法撤销行为。

  (1)时效为1年。合同:自知道之日起;民事行为:自成立之日起。

  (2)可撤销行为在本质是有效的,被撤销视为无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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