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取消】哈尔滨:2010年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更新时间:2018-03-18    来源:企业法律顾问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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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开发区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函[2010]11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0年度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10月23日 上午 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24日 上午 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下午 14:0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二、管理方式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采取滚动管理办法。报考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21号)和《关于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人部发[2005]55号)中规定的报考条件(见附件),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并缴费的办法进行。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6月13日至6月24日(节假日可报名)。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填写提交《2010年度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提交成功后,使用A4纸打印《报名表》,并在《报名表》左下方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盖章。2009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照新考生报考。

  (二)现场确认并缴费

  1、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6月21日至6月25日。

  2、现场确认地址:哈尔滨市职称考试指导中心(道里区地段街10号二楼大厅)。

  3、新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时要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律师证、职称证书原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年限证明、网上报名时所打印的考生报名表;续考的考生进行现场确认时原则上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只需携带网上报名时所打印的报名表及一寸免冠照片1张;2009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为2010年6月21 日至6月25日。

  按照省物价局文件规定,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5元,每报一科另加28元。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进入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进入,按网上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网上缴费后,考生如需收据,请于2010年9月13日至9月17日到资格审查考区考试管理机构领取。

  (四)准考证打印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www.rsks.gov.cn)“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10年10月16日至10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2010年10月21日前与考试中心联系。

  五、培训和参考用书

  2010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参考用书征订及考试培训事宜请与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处联系。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194号省国资委政策法规处415室

  联系人:王成海 电话:0451-82877014

  电子邮箱:wangchenghai@126.com

  六、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原件、准考证,两证齐全,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附件 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且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二)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三)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

  (五)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者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二、免试条件与科目

  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p#分页标题#e#

  (一)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二)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本文来源:http://www.kwkids.com/zhiyezigelei/69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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