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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2011年度公务员录用通知
呼玛县、呼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直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2011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黑人社函﹝2011﹞97号)精神,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下,经过严格的统一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经大兴安岭地区公开招考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录用王慧等27名同志为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被录用的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2011年9月1日起至2012年8月31日止。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履行转正手续,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二、被录用人员从2011年9月1日起开始起薪。
三、被录用人员的相关手续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
四、被录用人员的录用审批表、录用通知书、考核材料、体检表由用人单位负责送交组织、人事档案部门装入本人档案。
五、按照《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的规定,被录用人员必须参加初任培训,否则不予录用。
附:2011年大兴安岭地区招考公务员及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名单。
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