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1司法考试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更新时间:2019-11-13    来源:人力资源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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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1司法考试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不进行网上报名的人员不能现场确认。

  报名人员可以选择使用汉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蒙古文四种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

  报名地点:全疆共设16个报名点。分别设在乌鲁木齐市等15个地、州、市司法局及奎屯市司法局。

  报名材料

  现场确认时,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第一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军官证、士兵证。

  持护照报名的,除提交护照外,须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提交的学历证书,经司法行政机关查询不能判别真伪的,报名人员应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告结论为非国民教育序列的不能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当年成绩无效。

  3.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须提交本人居民户口簿(打印版)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中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

  4.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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