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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12年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网报通知
第一部分 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可设置单独考试。
(四)经审定可以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可以推荐本校规定数量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2011年10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和接收办法由学校(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且不得再参加统考。到2011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p#副标题#e#
第二部分 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点设置及报考点要求
广东省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共设立26个报考点,分列如下:
代码
报考点名称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4401
广州市招生办公室
广州市建设六马路16号
(020)83868062
4402
东莞市招生办公室
东莞市南城三元路8号
(0769)23126083
4403
江门市招生办公室
江门市环市三路20号江门市教育局
(0750)3503936
4404
湛江市招生办公室
湛江市赤坎寸金二横路十号
(0759)3339667
4405
茂名市招生办公室
茂名市官山二路官南一街18号
(0668)2277554
4406
肇庆市招生办公室
肇庆市西江北路肇庆教育大楼
(0758)2829602
4407
汕头市招生办公室
汕头市龙湖区35街区丰泽庄
(0754)88863455
4408
梅州市招生办公室
梅州市江南教育路3号
(0753)2180859
4409
中山市招生办公室
中山市悦来南梅基街27号之一
(0760)88876103
4410
韶关市招生办公室
韶关市西堤北路13号
(0751)8899968
4411
深圳市招生办公室
深圳市罗湖区文锦南路1013号
(0755)82198001(0755)82192380
4412
珠海市招生办公室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
(0756)2121116
4413
中山大学研招办
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
(020)84111686
4414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020)87113401
4415
华南师范大学研招办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
(020)85213863
4416
广东工业大学研招办
广州市番禺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
(020)39322722
4417
广州美术学院研招办
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
(020)84019197
4418
暨南大学研招办
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
(020)85228526
4420
华南农业大学研招办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
(020)85280066
4421
广州大学研招办
广州市番禺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
(020)39366238
4422
广州医学院研招办
广州市东风西路195号
(020)81340542
4423
星海音乐学院研招办
广州市番禺大学城外环西路398号
(020)39363999
4424
南方医科大学研招办
广州市广州大道北1838号
(020)61648482
4425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招办
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
(020)36207044
4426
广州中医药大学研招办
广州市机场路12号
(020)36585497
4427
深圳大学研招办
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师范学院A区办公楼413
(0755)26536235
拟在广东省报考的考生在选择报考点时须遵守以下规定,否则报名结果无效。
1.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深圳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和南方医科大学报考点分别只接受报考该校的考生报名。
2.华南农业大学报考点只接受报考除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和南方医科大学以外的招生单位的考生。
3.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州大学、广州医学院报考点只接收报考除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和南方医科大学以外的招生单位的考生。
4.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报考点只接受报考该校的考生报名,并且报考这两所院校的考生必须到该校报名。
5.报考华南理工大学需考设计绘图(6小时)专业的考生,必须到华南理工大学报考点报名;报考广州大学需考设计绘图(6小时)专业的考生,必须到广州大学报考点报名报考;其他招生单位该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到华南农业大学或深圳大学报考点报名。
6.深圳市的考生报考深圳大学,必须到深圳大学报考点报名。
7.广州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只接受报考除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州美术学院、暨南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大学、广州医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南方医科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和广州中医药大学以外的招生单位的考生。
8.报考广东省招生单位(汕头大学、广东商学院除外)“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报考点报名及现场确认,并集中到暨南大学参加考试。报考汕头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汕头市招生办公室(4407)报考点报名及现场确认,并集中到暨南大学参加考试。广东商学院的“工商管理硕士”考生必须到暨南大学报考点报名、现场确认及参加考试。
9.报考除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大学以外的招生单位的推荐免试考生,必须选择暨南大学报考点报名及现场确认。报考汕头大学的推荐免试考生必须到汕头市招生办公室(4407)报考点报名及现场确认。
10.在不违背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参加全国统考和“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可在网上就近选择报考点进行报名。按照有关规定,考生选择的报考点,也就是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
11.报名期间,如因考生过分集中个别报考点,未报名的考生将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指定报考点报名并办理确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