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理论与实务】2011年《审计理论与实务》串讲:第2章(1)

更新时间:2019-10-16    来源:结构工程师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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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审计理论与实务》串讲:第2章(1)

考点一 国家审计机关(掌握)

一、设置

国家审计机关是代表政府行使审计监督权的行政机关,它具有法律赋予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1.立法体制。一般隶属于国家立法部门不受行政当局的控制和干涉。其地位较高,独立性较强。

2.司法体制。一般都独立于国家立法部门和国家行政部门,拥有有限的司法权。

3.行政体制。一般隶属于国家行政部门。我国就是国务院总理领导的。

我国的审计机关分为国务院和地方两级。

(1)国务院设审计署,是最高国家审计机关,审计署对国务院负责。

(2)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双重领导)下,组织领导本行政区的审计工作,对上级审计机关和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双重负责)并报告工作。

4.财政体制。一般隶属于政府财政部门。一般来说,财政体制下的国家审计机关其独立性相对较低。

5.独立体制。是指国家审计机关独立于国家立法部门、司法部门和行政部门,并定期向国会报告工作,具有较高的独立性。

二、基本任务

根据《审计法》的规定,各级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应接受审计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具体任务总结:制定审计规章、工作计划;办理审计事项;领导下级工作;监督内审工作和社会审计工作。

【例题1-多】(2007)下列各项中,属于国家审计机关任务的有( )

A.接受委托,起草、修改审计法律、行政法规草案

B.研究制定审计工作方针、政策,确定审计工作重点

C.设计财务会计制度,培训会计人员

D.担任会计顾问,提供管理咨询

E.根据规定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答案】ABE

三、权限(权利)和职责(义务):(考试中首先区分清楚权限和职责)

▲权限总结:1.2.3取证权4要求不得转移隐匿权5.建议纠正权6通报权7提请协助权

(出题方式:能区分哪些属于国家审计,内审,社会审计特有的;

能区分哪些属于权限,哪些属于职责;

能把握细节要求)

▲ 注意:第5点国家审计特有,应当建议纠正,但不予纠正,提请有权处理机关处理,不是亲自处理。

第6。7点特有。

▲职责总结:1.业务范围2.最终成果3-10对国家的资金、财产、人、项目的审计监督11。12其他和专项13.14对内审和社会审计

▲注意:第一条对本级和下级的财政收支,第二条成果是审计结果报告,审计署对国务院总理报出,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报出。

【例题2-多】(20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各级地方审计机关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后.应当将审计结果报告提交给()

A.本级人民政府

B.本级人大

C.本级人大常委会

D.上一级审计机关

E.全国人大常委会

【答案】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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