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1年物业管理师考试时间]深圳市2011年物业管理师考试报名时间为5月7日至5月27日

更新时间:2019-10-13    来源:物业管理师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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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11年物业管理师考试报名时间为5月7日至5月27日

关于做好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1〕25号),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9月17日、18日举行。为做好我市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均须通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1年5月7日10:00至5月27日17:00 截止(24小时开通)。自5月27日17:00起,将关闭报名网关,不再办理补报名手续。 
  (二)报名确认   
  1、报名确认时间:2011年5月23日至27日截止(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确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东二楼市考试院报名大厅。咨询电话:83776655。   
  (三)报考条件见附件1。   
  (四)报名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材料要求见附件2。   
  二、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9月17日

上午 9:00 — 11:30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 2:00­­ — 4:30

物业经营管理

9月18日

上午 9:00 — 11:30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下午 2:00­­ — 5:00

物业管理实务

  三、考试方式  
  (一)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能取得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  
  (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其中《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为客观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务必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无效。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考场设置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场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具体报名工作由市考试院组织。  
  (二)收费:根据省物价局粤价〔2009〕121号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按每科65元收取。  
  (三)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报名文件要求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伪造证书、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推荐,同时也不得推荐非本单位的人员报考。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四)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内考试合格者,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以外,还须持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验证证明(深圳市学历验证地址:深圳市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6楼)在指定的时间到市考试院审核发证窗口办理领取证书手续。不符合条件者,考试成绩无效,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负责;符合条件者,颁发《资格证书》。领证时间、地点及领证手续可登录市考试院网站查询。 
  附件:1、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附件1 
  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可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一)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二)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三)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四)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五)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六)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七)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条件:
  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以上规定适用于在物业管理企业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报名条件中规定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三、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报名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工作及物业管理相关实践年限证明。 
  附件2 
  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5月7日10:00至5月27日17:00截止(24小时开通)。报名流程如下:
  1、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testcenter.gov.cn)→点击“网上报名(http://new.testcenter.gov.cn/webregister/default.aspx)”栏目→选择《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到用户登录界面→点击“考生报名”→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后点击“进入报名”→阅读“报名须知”、“诚信承诺书”→点击“下一步 ”及“同意”后进入→必须按要求用简体字详细填完报名信息(续考人员须在相应栏中准确填写档案号,否则成绩无法滚动计算)→点击“提交”后记下报名序号→按要求上传相片→点击打印报名表→用A4纸从网上正反面打印一份《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交单位审核确认。
  2、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在《报名表》上加注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考生本人签名。
  (二)报名确认
  报名确认时间为:2011年5月23日至27日截止(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报名确认手续如下:
  持已打印好的《报名表》原件和下述报考者必须提交的材料 →到市考试院报名大厅→审核窗口审核报考资格→报名窗口办理报名确认手续→领取缴款通知书并按时到深圳发展银行缴费→报名完成。
  报名完成的考生不需前往市考试院领取准考证,必须在考试前的7—20天内可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 (www.gdkszx.com.cn)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持自行下载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赴考(两证缺一不可)。否则,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报考者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一)《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经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考生本人签名)原件一份。
  (二)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应经本人签名)。
  (三)近期二寸彩色同版免冠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2004年12月31日前已受聘担任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外省市转入的报考人员需备齐上述报考人员所需材料重新审核,并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均须用A4纸复印,材料不全者不予报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本文来源:http://www.kwkids.com/jianzhulei/353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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