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流程]报关备考:特定减免税货物

更新时间:2017-10-20    来源:设备监理师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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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概念(含义、特征、范围)
  含义:是指海关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准予减免税进口,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特定用途的货物。
  特定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其他所有可以减免税进口设备的;
  特定企业:三资企业、港澳台侨胞开办的企业;
  特定用途:科教用品、残疾人专用品。
  特征:
  ①免关税、增值税,消费税不免
  ②交许可证
  ③海关监管期内接受监管。 监管年限:
  ⑴船舶、飞机 8年
  ⑵机动车辆 6年
  ⑶其他货物 5年
  范围:①特定地区的减免税货物;
  ②特定企业的减免税货物;
  ③特定用途的减免税货物;
  ★特定减免税货物的监管年限
  ☆减免税申请(特定地区、特定企业、特定用途)

①特定地区

报关单据

备案

报关

保税区

报关单

征免税登记手册
(设备手册)

免表

出口加工区

备案清单

设备电子手册

电子帐册号

  ②特定企业
  前提:投资总额内企业自用
  流程:商务局(审批)→海关(设备手册)→海关(免表)→凭“免表”报关
  ③特定用途

国内投资项目减免税申请

无手册

申请办理免表时提交“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

向直属海关提出减免税申请

利用外资项目减免税申请

科教用品减免税申请

教育部

“科教用品免税手册”

凭“免表”报关

残疾人专用品减免税申请

民政部门和中国残联

不需办手册

直接凭批准文件办理征免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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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的使用(有效期、使用规定)
  “免表”有效期6个月,延长最长期限6个月。
  “一批一证”、“一证一关”制。
  需有备注口岸,一个免表只能一个口岸,口岸不同,需要分别办理免表。
  ★特定减免税货物解除海关监管(自动解除与申请解除、期满解除与期内解除)
  自动解除:特定减免税进口货物监管年限届满时,自动解除海关监管。
  申请解除:纳税义务人可以自监管年限届满之日起1年内,持有关单证向海关申请领取解除监管证明。海关应自解到纳税义务人的申请之日起20日内核实情况,并填发解除监管证明。
  期满解除:“减免税进口货物解除监管证明”
  期内解除:转让企业 ,转人货物的减免税幅度恶毒不再恢复;
  受让企业,监管年限不扣除转让企业已使用的时间。
  ☆保税区免税进口货物处理
  未满监管年限提前申请解除的,按规定缴纳进口税,完税价格的确定同保税区外;涉及许可证的,应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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