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广播电视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2015】重庆广播电视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2012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更新时间:2020-10-10    来源:事业单位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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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广播电视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2012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生辅导员5名。
   一、学校基本概况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高等学校,是全民所有制正厅局级事业单位。学校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学校现有石桥铺、华岩、合川三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339亩,校舍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教职工650人,专任教师350余人,教职工中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以及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专任教师260人。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开展现代远程教育32年来,已发展成为以校本部为中心,由49所分校、工作站组成的,遍布全市城乡的远程教育网络。学校现开办有开放教育本科专业14个、开放教育和成人教育大专等学历教育专业30多个,各类在校学生10万余人。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设有机电工程系、汽车工程系、计算机与电子工程系、建筑工程系、传媒艺术系、财经管理系、人文社科系等7个教学系和继续教育中心等教学部门,开设有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应用电子技术、微电子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酒店管理、旅游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环境艺术设计、影视动画、电视节目制作等40个专业。目前在校全日制普通高职高专学生8000余人。学院2009年被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财政局确定为重庆市示范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0年被国家教育部和财政部确定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二、招聘计划、招聘条件和招聘范围
  (一)招聘计划
  1、招聘岗位:辅导员;
  2、招聘名额:5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岗位条件
  中共党员;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不限;年龄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具有高校学生干部经历或高校学生辅导员工作经历。
  (三)招聘范围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工作地点
  学校合川校区。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在我校校园网上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携带1张本人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片(黑白彩色均可)、自荐材料、有效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干部或辅导员工作经历有效证明等材料到我校人事处报名。报名成功后,需缴纳考试费50元/人(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办理《考试准考证》。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到达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报名时间:2012年5月3日至5月13日(上午9:00时至12:00,下午14:00时至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科技园华龙大道1号学校综合楼602人事处办公室 #p#分页标题#e#
  联系人:赖凡
  联系电话:023-68460707
  (二)考核
  (1)笔试
  应聘者通过资格初审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内容主要测试应聘岗位必需的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事宜于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
  (2)面试
  面试人选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和1:3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
  (3)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 考核成绩公布
  考核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我校校园网上予以公布。
  五、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的确定。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该岗位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考核成绩并列时,取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时,则相关人员重新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2.体检标准。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并结合高校需求情况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按其缺额并根据应聘该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来源:考试大-事业单位考试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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