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奉节天气预报】重庆奉节县2012第一季度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更新时间:2020-09-26    来源:事业单位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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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奉节县2012第一季度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为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40名。详见《奉节县2012年第一季度公开考核招聘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3、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12年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应学位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应能取得学位);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科目无补考,在校期间无处分记录;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二)不属于招聘范围情况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2年3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17:00于川北医学院;
  2012年3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17:00于湖北民族学院;
  2012年3月25日上午9:00-15:00于重庆人才大市场华新街市场奉节报名处(江北区华新街农垦大厦四楼);
  2012年3月27日至4月2日工作日内上午9:00-11:00,下午2:30-17:00于奉节县卫生局人事科(奉节县永安镇少陵路328号九楼901室)。
  报名联系电话:13436234111 陈艳、13996508676 孙庆容
  (二)报名手续:报名者持本人的自荐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应持学校推荐证明、学习成绩单、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考生本人无法前往报名的,可将上述资料交与被委托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及委托书)。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重庆市人事考试报名登记表》。
  (三)考生只能选择《一览表》上的一个岗位报名,按照各报考岗位分别竞争,分别聘用。
  五、考核
  考核由奉节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卫生主管部门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采取技能考核的方式在重庆主城集中进行,技能考核成绩当场公布。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照拟招聘岗位数,根据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最后一名考核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再次进行本专业其他项目的技能考核,直到等额确定到体检人员。体检由奉节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 #p#分页标题#e#
  体检在重庆市主城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奉节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该岗位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如考核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再次进行本专业其他项目的技能考核,直到等额确定到体检人员为止。
  七、签订协议
  体检合格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八、资格复审
  拟聘人员向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学籍档案等进行资格复审(2012应届毕业生7月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公示对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资格复审的,则视同放弃拟聘资格。
  九、公示  
  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十一、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二、其他  
  本简章由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学军 黄 宇  联系电话:023-5652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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