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天气】成都市大邑县2011年11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更新时间:2020-05-14    来源:事业单位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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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大邑县2011年11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为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在编在岗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2、具体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大邑县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截止2011年12月31日仍然在读的全日制高校学生。
二、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人数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大邑县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三、报名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dpta.com,http://www.cdpta.gov.cn)进行注册报名。
2、现场报名:没有条件上网报名的,可到大邑县人才交流培训考试服务中心(大邑县晋原镇东濠沟北段199号,联系电话:028-88222798)通过网络报名。
3、报考岗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填报1个岗位代码)。
4、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6日-2011年11月25日(现场通过网络报名的,节假日除外)。
5、报名程序: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简章、报名注意事项等信息。
(1)报名注册。报考人员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人员注册并填写完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后方可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2011年大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考试或聘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考试成绩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资格初审。考生报名后,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在11月16日—11月26日期间按照规定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重新上传照片。报考者可在填报信息2日后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报名缴费。上传照片成功的报考人员,请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缴费截止时间:2011年11月27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打印《2011年大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供资格审查时使用。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报名成功(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请于2011年12月13日至2011年12月16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4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在征得大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对该招聘岗位进行调减或取消。
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2011年12月2日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
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于2011年12月5日前转报符合条件的其它招聘岗位,也可于2011年12月17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大邑县人才交流培训考试服务中心(大邑县晋原镇东濠沟北段199号,联系电话:028-88222798)申请退还本人所缴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报考今日大邑采编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加试专业知识。
报考法官培训中心司法人员加试体能测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1年12月17日上午。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4、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旧版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5、笔试成绩计算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6、笔试成绩将于2011年12月28日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day.gov.cn)公布。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达到规定服务年限、考核合格且截止报名结束时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1年12月9日交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原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科,联系电话:88222095)(地址:大邑县东濠沟北段199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1、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2012年1月4日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报名时打印的《2010年大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和需提交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大邑县人才交流培训考试服务中心,由大邑县纪委监察局、大邑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提交资料:
⑴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⑵1寸免冠近照1张。⑶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各岗位笔试折合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并在2012年1月6日进行资格复审。
3、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加试专业知识人员和体能测试人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加试专业知识人员和体能测试人员)。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办理。并在2012年1月10日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day.gov.cn)公布面试人员(加试专业知识人员和体能测试人员)名单。
4、请进入面试人员(加试专业知识人员和体能测试人员)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2012年1月11日至12日每日上午9:00至17:00时到大邑县人才交流培训考试服务中心缴纳80元考务费后领取面试(加试专业知识和体能测试)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
5、报考《今日大邑采编中心》进入面试人员加试专业知识。
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领取)。
6、报考法官培训中心司法人员加试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规定进行。体能测试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顺序递补。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领取)。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2年1月14日。
2、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由大邑县纪委监察局、大邑县人社局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今日大邑采编中心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40%+专业知识×30%+面试成绩×30%
六、体检及考察
大邑县纪委监察局、大邑县人社局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折合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由大邑县纪委监察局、大邑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法官培训中心司法人员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的人民警察职位要求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七、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报到
1、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办理工作调动手续。拟聘人员如系非在职人员,由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3、聘用人员原则上应在本县工作5年后,方可办理人员调动手续。
4、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5、因逾期未报到和试用期不合格而缺额的不再递补。
九、待遇
招聘的事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单位性质及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十、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大邑县人社局028-88222095
监督电话:大邑县纪委监察局028-88214444。
附:1《大邑县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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