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级河北政法干警招录]安徽省2011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中少数民族和应征

更新时间:2020-03-22    来源:政法干警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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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11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中少数民族和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者加分审核有关事宜

根据《安徽省2011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公告》规定,少数民族人员报考的,公务员录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5分;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既是少数民族人员又是退役的高校毕业生的,不累计加分,按最高一项加分。

请少数民族报考人员于9月30日前将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按所报考职位的部门类别,及时分别送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审核,逾期不予受理。各部门的咨询联系电话请查询《安徽省2011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公告》。

请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的报考人员于9月30日前将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送省教育厅审核,逾期不予受理。省教育厅的受理地址:合肥市金寨路188号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东区)308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51—3609543、3609521。

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分别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教育主管部门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后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

安徽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

安徽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

二○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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