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四川卷]2011年四川省巴州区教育局公招中小学教师公告

更新时间:2019-12-14    来源:事业单位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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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四川省巴州区教育局公招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科学合理配置教师资源,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共知识考试与专业知识考试相结合的原则;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初中英语教师35名、体育教师10名,小学音乐教师10名,共55名(巴州区公招教师报考岗位表附后)。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具有初中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英语岗位的必须具有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及以上证书。

3、报考岗位必须与所学专业相符。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0周岁以下(即1981年6月30日至1993年6月30日之间出生的人员)。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党纪处分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29日-7月31日18:00止。

2、报名地点:巴州区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英语专业的需带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等有关资料。

4、资格审查: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5、报名费的收取: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100元,参加面试人员另缴纳面试费80元。

(二)考试

1、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如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开考比例,经区公招教师领导小组同意,予以调整,按调整后的方案执行。

2、考试内容

(1)笔试,主要考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以《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参考资料为主,专业科目主要以报考学科理论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需求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以说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

3、考试时间

(1)笔试:2011年8月16日上午9:00-11:30。

(2)面试:时间另定。

4、考试地点

(1)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5、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4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6、加分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项目志愿者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加分。

(三)体检和政审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时间:另定。

3、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版)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10〕年修订版)执行。

4、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5、其他事项: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2天内本人提出复检要求,经区公招教师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政审:体检合格者,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及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等组织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经区公招教师领导小组同意,可按报考专业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录取和聘用

1、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分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该学科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分别按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自愿选择该学科的具体岗位(即学校)。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区公招教师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必须在公示期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2、聘用

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学校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3、首次聘用后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才能流动。

五、纪检监督

为增强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区纪检、监察、保密部门对招考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并查实,要严格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的监督。

咨询电话:0827--5226513,0827--5282361

监督电话:0827-5246198

本《公告》由区公招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0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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