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医保]安徽省黟县2011年度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选调

更新时间:2019-12-02    来源:事业单位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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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黟县2011年度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选调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经县公选领导组研究决定,黟县2011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选调计划
2011年度全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2名,管理岗位人员10名,面向县内在编在岗的全额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3名。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7月11日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黟县政府网、黟县先锋网、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招聘、选调公告。招聘、选调计划一经公布,不得变更。考务等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有关网站上发布。
三、招聘、选调条件
招聘、选调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专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选调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11年7月21日至7月27日共7天(每天上午8:00—下午18:00),报名地点在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政府大院内,联系电话0559——5522055),逾期不再补报。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011年非全日制学历教育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须交近期2寸免冠同底照片4张,如实填写报名表,报考招聘岗位的人员填写《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报考选调岗位的人员填写《黟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缴纳。
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符合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同时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p#分页标题#e#
(3)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岗位,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数。被取消的岗位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1年8月2日,改报地点在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招聘岗位(专业)及选调岗位(专业),经县公选领导组研究批准后方可开考。
五、笔试
公开招聘、选调笔试分《公共基础知识》统考和《专业知识》测试两部分。《公共基础知识》统考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专业知识》测试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县广播电视台、县教育局所属的县高级职业中学岗位参加《公共基础知识》统考和《专业知识》测试;县卫生局所属的招聘岗位和县委党校的选调岗位,参加《专业知识》测试;其他岗位参加《公共基础知识》统考。
(一)《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内容为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写作。满分为100分。
对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高校毕业生,请于2011年7月21至7月27日报名期间,携带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或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申报加分,按规定程序审核后,在《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上各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二)《专业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进行《专业知识》测试的岗位和测试主要内容如下:
1、县委党校的选调岗位,《专业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中文、政治、历史知识。
2、县广播电视台的招聘岗位,《专业知识》测试主要内容:记者岗位为新闻采编业务和摄像机原理、摄像基础知识;播音员岗位为新闻业务和播音、主持专业知识。
3、县教育局所属的县高级职业中学招聘岗位,《专业知识》测试主要内容:汽车构造及常见故障排除知识。
4、县卫生局所属的招聘岗位,《专业知识》测试主要内容按招聘岗位的专业进行。
(1)招聘岗位的专业为:临床医学、医学麻醉、医学影像、医疗保险、中医学、药学专业的,《专业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临床医学基础知识、病理、病理解剖、药理、诊断学等;
(2)招聘岗位的专业为:护理专业,《专业知识》测试主要内容:护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
(3)招聘岗位的专业为:中医或骨伤专业,《专业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中医基础知识和骨伤科基础知识;
(4)招聘岗位的专业为:口腔修复工艺专业,《专业知识》测试主要内容:口腔医学基础知识;
(5)招聘岗位的专业为:医学检验岗位,《专业知识》测试主要内容:医学检验基础知识。
(三)考试时间等安排如下:
笔试时间:2011年8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在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通知。
为确保新进人员和选调人员基本素质,设定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参加《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笔试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需达到50分及以上(含加2分达50分)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参加《公共基础知识》或《专业知识》一科笔试的,笔试成绩需达到50分及以上(含加2分达50分)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
(四)笔试总成绩合成
县广播电视台招聘岗位以《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各占50%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县教育局所属的县高级职业中学招聘岗位以《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其余岗位以《公共基础知识》或《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为笔试总成绩。#p#分页标题#e#
六、面试
面试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面试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岗位数,在同岗位中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二)面试方式:
1、专项用于招聘教师岗位的面试。(1)黟县中学岗位的面试,按照说课方式进行,当场抽取课题进行备课(20分钟),说课(30分钟),由担任专家组的老师当场打分。(2)小学英语岗位的面试,当场抽取课题进行备课(20分钟),说课(15分钟),由评委老师当场打分;小学美术岗位面试,当场抽取命题作画(30分钟),然后说课(15分钟),由评委老师当场打分,作画、说课成绩各占面试总分的50%。(3)县高级职业中学岗位采取技能实践能力测试方式进行面试。
2、县委党校选调岗位面试按照说课的方式进行,当场抽取课题进行备课(15分钟),说课(45分钟),由评委老师当场打分。
3、县广播电视台岗位的面试由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与用人单位共同组织。
4、除上述岗位外,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三)有关事项:①请面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559——5522055)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与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同时,按规定办理面试缴费手续。②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数的。县委党校的选调岗位、县教育局所属的招聘岗位和县广播电视台招聘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其他岗位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③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与地点等均在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通知,请考生及时查看。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面试的,概由本人负责。
七、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按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县教育局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县高级职业中学按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其他岗位按笔试总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县广播电视台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除上述岗位外,其他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八、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数,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并在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确定,不组织《专业知识》测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确定;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采取加试办法确定)。体检考察由县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及其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选调)岗位要求,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实施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报告。
报考选调岗位人员不参加体检,直接进行考察,考察人选按岗位选调人数,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p#分页标题#e#
公开招聘岗位体检或考察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二次。
九、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县公选领导组研究确定拟招聘、选调人员,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调动及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按时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选调人员不实行试用期。
十、有关事宜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县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组(简称县公选领导组),领导组由县分管领导及组织、人社、纪检监察部门领导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黟县人社局)。
1、县内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经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乡镇报考人员且须在乡镇工作5年以上)。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3、本次招聘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选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559——5522055(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附:(1)2011年度黟县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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