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nba总决赛]2011年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教师公开招聘

更新时间:2019-12-01    来源:事业单位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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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教师公开招聘

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中小学工作需要,庄河市决定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5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者必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研究生学历限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限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学历限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初中学应具备全日制二批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与应聘岗位相同或相近。

报考小学学科应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小学音乐、美术、体育岗位同时应具备岗位要求相同或相关的专业。

报考幼儿园应具备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的人员不能参加应聘。

二、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登录庄河市人事网(http://www.dlzh.gov.cn/zhrs/、庄河教育网(http://zh.foredu.com.cn/)查询岗位计划。

2、应聘人员需在2011年6月30日至7月9日期间登录庄河市教育网站(http://zh.foredu.com.cn/ ),下载并填写《庄河市招聘教师报名表》。具体报名要求详见“庄河市教育局2011年招聘教师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于2011年7月9日上午7:00—11:00,下午13:00—17:00,7月10日上午7:00—11:00, 下午13:00—17:00携带打印好的“庄河市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和教师资格证(2011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证未发的,可以带毕业学校开出的相关证明,原件应在2011年7月31日前提供,否则取消录用资格)、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个人自荐材料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彩照3张到庄河市第三十初级中学一楼(庄河市消防队、图书馆南,乘104路、105路公交车,庄河30中车站下车)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缴纳考务费50元,填写《准考证》。

联系电话:0411--89703661。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按初中小学、幼儿园类别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开考比例要达到1:2,当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没有达到开考比例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已报名者进行岗位调整。不能调整或不同意调整的,不能参加应聘。

4、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及公共基础知识(30分)、教育教学理论和教育法律法规等专业理论知识(70分),试题全部为客观性试题(涂答题卡),考试时间为90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参加面试分钟。考试设合格分数线,

通过资格审查未按期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时间。 2011年7月16日上午9:00---10:30. 应聘人员于7月14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庄河市第三十初级中学一楼领取准考证(拒绝代领),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特别提醒:应聘人员需#p#分页标题#e#自带2B铅笔一只、橡皮一个(涂答题卡用)。

成绩查询。应聘人员于2011年7月18日登录庄河市教育网站查看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

对笔试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个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

庄河市“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截止到2011年8月31日)参加招聘考试,本人提出申请,经审查确认后,笔试成绩加5分。

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凡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聘用。

5、总成绩核定

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

6、考核、体检

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领导小组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合格的人选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7、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领导小组根据需求计划分配工作岗位。其中如有应聘人员家庭住址为本人选择岗位所在乡镇的,该人优先分配到选择岗位。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或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岗位空缺,在录取时限内(至公示期满),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8、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和体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庄河教育网公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在职的拟聘用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

三、纪律与监督

(一)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由庄河市行政监察部门实施监督。

本文来源:http://www.kwkids.com/gongwuyuan/443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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