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吧]甘肃张掖2011年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

更新时间:2019-10-27    来源:村官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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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张掖2011年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

  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从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现将张掖市考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录用计划
 
  张掖市2011年计划从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14人,其中:优秀村干部7人(甘州区1人,临泽县1人,高台县2人,山丹县1人,民乐县1人,肃南县1人),大学生“村官”7人。具体职位、考试录用人数、职位要求详见《张掖市2011年从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简章》。
 
  二、考试录用对象和条件
 
  (一)考录对象
 
  1.现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不含下派到村任职的事业单位干部);2. 2008年省委组织部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二)考录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2.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4.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且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3年以上(2008年5月31日之前任职); 5.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包括中专、职高、中技),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6.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年龄在40周岁(197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任职期间个人或集体受过县区级及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3.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4. 2006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中有舞弊等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2011年5月11日-25日为报名时间。报名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乡镇党委推荐,到县区委组织部报名。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材料、受表彰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彩色免冠2寸正面照片,并填写《甘肃省2011年从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县区委组织部会同纪检、信访、人事、计生等部门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联合审查,审查合格者上报市考录办,由市考录办发放准考证,同时将名单报省考录办备案。参加考录的村干部个人或集体在任期内、大学生“村官”个人在服务期内受党中央、国务院,中央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省直部门(单位)和市委、市政府,市直部门(单位)和县区委、县区政府表彰的情况,在报名时由县区委组织部审核,报市考录办确认并备案。报名合格人数与考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或减少考录计划。
 
  四、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和农业农村知识,主要包括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科技基础知识、管理知识、农业农村工作知识、农村基层党建知识等内容,主要测查报考者从事乡镇公务员职业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本次考试不设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笔试时间:2011年6月12日上午9:00-12:00进行笔试。笔试采取省上统一命题、市考录办具体组织、统一时间考试的方式进行。试卷由省考录办印制。市考录办在甘州区设置笔试考场。笔试试卷一律用汉语作答。报考者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由省考录办组织人员统一阅卷。加分项目:对村干部个人或集体在任期内、大学生“村官”个人或集体在服务期内获得党中央、国务院,中央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省直部门(单位)、市委、市政府,市直部门(单位)和县区委、县区政府表彰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分别加7、5、3、1分。对因同一事项获不同层次奖励的,只加最高项,不累计加分;对因不同事项获奖的,可累计加分。获奖加分与笔试成绩之和上限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含奖项加分),以县区为单位对村干部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市为单位对大学生“村官”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五、面试
 
  面试时间:2011年6月25日统一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省上统一命题,市考录办具体组织的方式进行。市考录办在甘州区设置面试考场。面试内容:农业政策、农村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等,主要测试报考者解决农村基层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市考录办按笔试成绩(含奖项加分)和面试成绩之和,以县区为单位对村干部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市为单位对大学生“村官”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组织考察对象。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
 
  六、组织考察
 
  由市考录办统一组织,县区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的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等。考察方式: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和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个别谈话的人员范围是:考生所在乡村部分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党员群众代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范围是:考生所在乡镇部分干部和本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及村“两委”组成人员、“两代表一委员”、党员群众代表。民主测评采取量化打分的方式,实行百分制。实地查看主要查看应试者近三年来的工作实绩,特别是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民主测评结束后,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对考生进行考察组评分,考察组评分实行百分制。组织考察结束后,对应试人员进行综合成绩评分。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具体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含奖项加分)×30%+面试成绩×30%+民主测评分×25%+考察组评分×15%。对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以县区为单位、对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以市为单位,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由市考录办统一组织,按原人事部、卫生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进行。体检不合格的,按递补人选排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审批
 
  经考试、考察、推荐、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市、县区主要新闻媒体以及拟录用人员所在乡镇、行政村发布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并经省考录领导小组认定不宜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递补人选排序依次递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7月31日前由市考录办报省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九、使用和管理
 
  对新录用人员进行统一培训。从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录用的公务员占乡镇行政编制,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转正定级。村干部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时间以及大学生“村官”在村任职工作的时间计算为工龄。针对录用人员的特点,尽量将他们安排在直接联系基层群众、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岗位上,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考录为乡镇机关公务员后,原则安排在本乡镇。如向县(区)及以上机关流动,须录用后在乡镇、村工作满5年以上。
 
  十、考录组织方式
 
  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以县区为单位组织进行;从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以市为单位组织进行。考试录用工作有关信息将在张掖党建网站(www.zydj.gov.cn)及时发布。欢迎社会各界对此次考试录用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市纪委、市监察局监督电话:(0936)12388 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936)1238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936)8360106联系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0936)8225539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6)8360910

中共张掖市委组织部
 
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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