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师范学院官网|2011年洛阳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招聘教师简章

更新时间:2019-10-18    来源:事业单位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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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洛阳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招聘教师简章

为满足洛阳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工作需要,根据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0】92号)有关精神,决定面向社会考试招录5名中学教师。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现制定如下考试招录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有关实施步骤

本次考试招录教师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监察局的监督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的指导下由洛阳师范学院组织实施。

二、报考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普通话流利,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持有与申报学科、层次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6、应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市级名师、省级骨干教师、市级以上优秀教师择优录用,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录用;

7、报名年龄要求。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或本科毕业非在职人员,年龄应在28周岁以下,在职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者32岁以下(特级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报名者的年龄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 30 日。

8、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9、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

初中数学2人 初中地理1人

初中政治1人 初中英语1人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时间:2011年 5 月6 日— 5月19 日

(二)地点:洛阳师院附中教导处(洛阳市龙门大道239号)。

(三)提交材料(原件及3份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二寸免冠照片2张;

2、毕业证;

3、教师资格证;

荣誉证书(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市级名师、省级骨干教师、市级以上优秀教师等需提交相关证书)。

尚未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可持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证明其学历层次、学历性质(师范类或非师范类)、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层次及专业的有效证明。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应提交教师资格证和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证明其学历层次、学历性质(师范类或非师范类)及所学专业的有效证明。

(四)办法:

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按照公布的职位和要求到报名点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填写《洛阳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招录教师报名表》(相关证件复印件附后),经审查合格后,即参加笔试。

若报名比例达不到6:1,则按比例核减直至本次招聘计划取消。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录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考试内容、方式及安排

考试包括笔试和试讲。

(一)笔试

1、笔试由洛阳师范学院组织洛阳市以外专家命题,对应聘教师进行学科能力测试(按30%比例计入总分)。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市教育局全过程监督。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学科能力测试。测试内容为所报考学科现行教材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地点:2011年5 月21 日在洛阳师范学院进行。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学科能力测试卷面成绩。

参加试讲人员比例为6:1,笔试缺考或作弊者,不得进行试讲。

(二)试讲

由洛阳师范学院从洛阳市以外邀请专家评委对应聘教师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课堂评价(评委老师当场打分,取平均分按70%比例计入总分)。时间安排为5月28日,在洛阳师院附中进行。

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准备20分钟后,讲一节与申报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三)加分确认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学生,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考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凭有关证书(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人员凭《志愿者证书》及期满考核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干部”凭有关省辖市市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三支一扶”大学生凭《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及期满考核证明材料),享受笔试成绩加10分的政策。加分材料须在报名时提供,未按规定提供加分材料者不得享受加分。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优惠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30%+试讲成绩×70%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和总成绩,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和洛阳师院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公布。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试讲成绩、获奖等次(按个人获奖最高等次,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市级名师、省级骨干教师、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依次录用)、学历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根据录用职位、专业及录用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条例》确定的内容执行。体检的具体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和洛阳师院另行安排。

七、考核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于10个工作日内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其中在职人员还应同时提交原工作单位出示的调动意见);洛阳师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应对其进行资格复查和政审,资格复查和政审合格的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按总成绩以学科分类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录用人选(未能按时调转档案和原单位不同意或不出具调动意见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录),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录用后第一年为试用期,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按人事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录用教师管理参照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0】92号)有关规定

执行。

洛阳师范学院附属中学

201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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