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农业农村局_2011年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计划招聘方案

更新时间:2019-10-18    来源:事业单位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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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计划招聘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1 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1〕126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1〕127号)和《地区教育局、地区财政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毕地教〔2011〕116号)、《毕节地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毕节地区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细则>的通知》(毕地教〔2011〕1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

2.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3.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且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有半年以上从事中小学教学经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学科一致(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不能报考),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4.对已取得2011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5名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2011〕76号)要求,提前招聘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二)市“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年龄在30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

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

3.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幼儿教师资格除外)、具有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岁以下(1971年5月1日后出生)且连续代课2年(截止2011年5月1日)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本市公办学校代课人员。

4.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幼儿教师资格除外)、年龄在45岁以下(1966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连续代课5年(截止2011年5月1日)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本市公办学校代课人员。

凡符合代课人员报考条件者,原则上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对少数具有专科及其以上学历且目前仍在初中岗位的代课人员,可报考初中岗位。

5.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国家级“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市级“特岗计划”面向本市内招聘(即在本市参加高考中考前属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和普通中等师范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或2010年12月31日前入毕节市户籍且户籍现在毕节市的符合条件的人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属于在编教师(含2008年、2009年和2010年的特设岗位教师)的。

(2)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3)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4)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招聘指标

2011年我市拟招聘特设岗位计划教师400名(含“硕师计划”研究生5名),其中国家“特岗计划”266名(含“硕师计划”研究生5名),市级“特岗计划”134名(附件一)。

三、招聘原则

1.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2.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本市公办学校代课人员。

3.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设岗位教师,由地区教育局根据报考者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4.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市以下(不含城区)农村中小学,其中国家“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原则上安排在缺编乡(镇)初中和中心校、九年制学校以及大型村校;市级“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安排在缺编村校、校点。“硕师计划”研究生安排在农村镇乡初中。

四、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确认、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和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幼儿教师资格不能报考)、年龄在45岁以下且连续代课5年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本市代课人员。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地区教育局负责组织。

报名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各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 http://tg.ncss.org.cn/),点击特岗报名→注册考生信息→选择设岗省份申报岗位,注册并申报岗位成功后,下载打印出《特岗教师报名表》。同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贵州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并填写。

(一)第一阶段(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1年5月13-17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1年5月16-17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毕节学院(毕节市学院路)现场确认。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市级“特岗计划”的,另须提供毕节市户籍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3)报考国家“特岗计划”的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的由从教学校出具并加盖县教育局公章的半年以上从教经历证明。

(4)代课人员的教师资格证和代课证明材料(由代课人员代课的公办学校出具,镇乡办中心校校长或中学校长、行政主要领导核实签字认可,加盖镇乡办中心校或中学、镇乡办公章的“属本校、本镇乡办事处公办学校代课人员,连续代课5年及以上,且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证明)。

(5)已婚人员要提供计划生育情况证明(由镇乡办事处计生办出具,镇乡办事处计生办负责人、政府分管计生领导签字认可,加盖镇乡办事处计生办、市计生部门公章的明确结论 “未违反计划生育”的证明。

(6)填写好的《贵州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7)“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建立报考档案。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1年5月21日-22日。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见《毕节地区2011年第一阶段特岗教师面试方案》。

面试地点:毕节学院。

体检时间:在通知面试合格人员名单时将通知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地区教育局将按国家、县级“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各学科实际录取数须除去“硕师计划”研究生岗位数,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在报考县落选的,由地区教育局根据其填报的第二志愿在本地区所辖“特岗计划”县及时进行调剂。根据各地调剂后的岗位缺额情况,在省的协调下,可对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根据其调剂志愿进行跨市(州、地)调剂。

被录取者(含“硕师计划”研究生)须在毕节地区规定时间内按本市选岗签约安排,与本市签订聘任合同。“硕师计划”研究生在签订聘任合同时,要提交“现场审核确认”时需提交的所有材料。“硕师计划”研究生优先选岗,其他被录取者以学科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岗签约。凡未签订聘任合同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在开学报到时必须出具毕业证书,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地区教育局于6月1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6月6日前将本市(州、地)第一阶段录取签约名单和本地“特岗计划”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按附表1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师范处(gzsfchu@126.com;QQ:171153751),经省审核后于6月8日在贵州教育网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办法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1年6月9日-13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1年6月9日-13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毕节学院确认。(各县(市、区)在毕节学院的确认点届时在毕节教育网见具体通知)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节市户籍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3)报考国家“特岗计划”的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的由从教学校出具并加盖县级教育局公章的半年以上从教经历证明。

(4)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书。

(5)代课人员的教师资格证和代课证明材料(由代课人员代课的公办学校出具,镇乡办中心校校长或中学校长、行政主要领导核实签字认可,加盖镇乡办中心校或中学、镇乡办公章的“属本校、本镇乡办公办学校代课人员,连续代课2年及以上,且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证明)和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

(6)已婚人员要提供计划生育情况证明(由镇乡办事处计生办出具,镇乡办事处计生办负责人、政府分管计生领导签字认可,加盖镇乡办事处计生办、市计生部门公章的明确结论 “未违反计划生育”的证明。

(7)填写好的《贵州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8)“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初审

报考者经市教育局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3)报地区教育局。地区教育局汇总审核后,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连同本地区考务安排于6月16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师范处。6月17日后,省教育厅在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和贵州教育网公示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地区教育局在毕节教育网公布毕节地区考务安排,供报考者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6月17日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试题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大专阶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0年9月至2011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6月25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报考者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到第一志愿报考县所属的地区所在地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地区教育局统计汇总,并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地区教育局于7月8日前将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以电子邮件形式(样式见附表3)报省教育厅师范处,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于7月12日后在“贵州教育网”查询。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有关面试人员的增补信息,随时保持通信畅通,以便及时递补面试。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者须在“特岗计划”县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面试前须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所交材料的原件。面试的具体办法和评分标准与第一阶段招聘相同。面试的具体安排可在毕节教育网查询。

面试于7月20日前完成。未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候补。

5.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特岗计划”县分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数的1:1.5比例确定(当考试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体检在地区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于7月25日前完成。

6.录取、签约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特岗计划”县分类别(指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报考者被录取为本市特岗教师的,须与本市签订聘任合同书。凡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从签约之日起,半年内必须将本人档案迁到市教育局,逾期则视为违约,予以解聘。

录取和签约工作于7月30日前完成。

请随时在毕节教育网关注体检时间地点通知、签约、录取等方案的通知。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地区教育局于8月5日前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汇总审核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3)邮寄和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师范处,经省审核后于8月10日前在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和贵州教育网进行公示。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含“硕师计划”研究生),须于8月27日前参加由省统一组织、地区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见毕节教育网。培训合格后,由地区教育局发给《2011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2011年特岗教师报到证》,按本市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本市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须按本招聘办法及时补录。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毕节教育网,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有关咨询电话:毕节市教育局人事股 (0857)8221396

七、组织领导

成立毕节市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彬(行署专员助理、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聂忠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谢江道(市委常委、副市长)

张 骅(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邹芝桦( 市政协副主席 )成 员:许志刚(市政府办公室)

燕金祥(市教育局局长)

刘昂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江晓燕(市监察局局长)

赵世黔(市编委办主任)

聂祥华(市财政局局长)

余本涛(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陈 俊(市计生局局长)

陈 勇(市教育局常务副局长)

杨华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毕节市教育局, 由燕金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陈勇、杨华彦二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七、监督投诉

地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教育厅或有关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地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857)8226650

本市监督电话:(0857)8222522(市人大)

(0857)8221981(市政协)

(0857)8222524(市纪委)

(0857)8222769(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1:毕节市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
附件2:贵州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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