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更新时间:2019-10-17    来源:事业单位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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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根据湖南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和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 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同意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编制

1、骨干教师岗位招聘录取人员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

2、毕业生岗位招聘录取人员编制到校不到人,经费由市财政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标准同等核拨,工作2年后,优秀者可视为骨干教师引进,编制到人。

3、招聘录取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

二、招聘岗位(共11个)

毕业生岗位7个、骨干教师岗位4个(详见附表)

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生敬业,身心健康。

2、取得了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取得了计算机应用能力两个模块合格证;报考骨干教师岗位的人员还应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证。

3、毕业生岗位面向2011年应届(含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正规全日制硕士毕业研究生(要求第一学历为正规全日制本科毕业,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年龄为30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正规全日制硕士毕业研究生取得了博士研究生学位的,年龄放宽至35岁以下(1976年1月1 日以后出生)。

4、骨干教师岗位面向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要求年龄为45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教授职称者,年龄放宽至50岁以下(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另有其他具体条件的见附表。

四、招聘工作步骤

招聘工作步骤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核、体检、考察和确定拟录取人员。

五、报名

1、时间:2011年5月18日—5月27日(节假日照常休息)

2、地点: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不接受网上报名)。

3、报名时如实填写《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填写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4、资格审查应提交的证件、证书及材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有:

①证书证件

骨干教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毕业生(含择业期内的毕业生):身份证、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硕士学历学位证书(2011年应届毕业提供学校就业推荐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2011年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交各学年学科成绩表和学生证。

②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③还可提交市级及以上荣誉证书;省级及以上(含省级)刊物上发表的专业论文;省级及以上高级职业技能证书等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材料。

六、笔试

1、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2、教育综合知识与各专业学科知识分别制卷,试卷满分均为100分,按3∶7的比例合成笔试总分;两套试卷考试同堂进行,时量为150分钟。

3、教授或有博士后经历的副教授可免笔试,直接进入考核,且不占该岗位经笔试进入考核的人员名额。

4、考试时间和地点5月31日在我院网站上公布。笔试前一天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后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于考试后一周内在我院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考核工作具体安排),考生可同时向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书面申请查分。

6、笔试成绩不带入考核。

七、考核

1、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选(若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为准),若该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小于3:1(不含3:1)则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全部直接进入考核。

2、考核由面试、试教和实际操作组成,面试、试教同时进行,考核顺序抽签决定。

3、考核满分为100分,面试、试教、实际操作分值比为3:4:3。面试、试教准备时间为1小时,面试和试教时间为20分钟;面试、试教结束后进行实际操作,内容为岗位所需相关知识,时间为1小时。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合格分数线为80分。

4、考核成绩为考核组评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考核成绩于考核后次日在我院公示栏内公布。

5、考核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核,考核时间和地点在我院网站上公布,未按时参加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八、体检

1、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若考核成绩相同,则以试教成绩为准。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学院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时,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分数高低依次递补确定,仍无合格者时,不再补充人选。

3、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九、考察工作

1、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

2、学院根据需要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3、当出现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弃权、或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在达合格分数线以上者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录取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为拟录取聘用人员。

2、经体检、考察后无合格人选时,该招聘岗位空缺。

3、拟录取聘用人员经市教育局审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下达录取批复。录取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教育信息网和学院校园网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十一、联系办法

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雷锋镇正兴路157号

公交路线:长沙汽车西站坐916路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站下即到。

网址:http://www.cszyedu.cn/

联系电话:0731—88164718(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郑老师、 罗老师 、 彭老师

监督电话:

0731-84899738(长沙市教育局人事处)

0731—88666045(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规划与人事仲裁处)

附表: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聘教师岗位及具体要求.doc

长沙市教育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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