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东省清远市第一中学招聘应届生教师招聘]2011年广东省清远市第一中学招聘应届生教师公告

更新时间:2019-10-13    来源:事业单位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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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东省清远市第一中学招聘应届生教师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清远市第一中学在“211”工程师范院校招聘应届毕业生15名,制定本公告。

一、学校简介

清远市第一中学是清远市人民政府举办、清远市教育局主管的全日制国家级示范性高级中学,人员及办学经费属于市财政供给的公办学校。

二、招聘对象

“211”工程师范院校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政治教师1名,历史教师2名,地理教师1名,物理教师2名,化学教师2名,生物教师2名,体育老师1名。

四、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体检要求,无精神病史,能承担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吃苦耐劳和开拓进取精神。

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参加与“四项基本原则”相悖的组织或活动,存在严重问题的人员;参加邪教组织,执迷不悟的人员;品行不良或职业操守差,影响恶劣的人员。

(二)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1、应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2、要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面谈和试教两个环节。

1、面谈:面谈工作由人社局、教育局和招聘学校组成工作组开展,工作组到华南师范大学设置报名点。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的报名地点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同版)。

2、试教:试教人员在报考该校的面谈合格人员中按1:3的比例择优确定。确定后的试教人员在面谈结束后的一周内到报考学校试教。试教为授课一节,以百分制评分,试教百分制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才具有聘用资格。最后按试教成绩由高到低报批聘用。

六、招聘时间和地点

1、招聘时间

面谈时间:2011年5月13日;试教时间:2011年5月19日。

2、招聘地点

面谈地点:华南师范大学;试教地点:清远市第一中学。

七、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由清远市教育局和学校统一组织。根据拟招聘岗位数与本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聘资格。

八、补录

若考取录聘资格者放弃录用权或者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时,在同一职位其他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其他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

九、公示和聘用

考取录聘资格者在体检和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广东清远人才人事网和清远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无异议的,期满后由清远市教育局和学校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联系方式

清远市第一中学:0763-3396884 联系人:谢业科

清远市教育局人事科:0763—3361740、3363213

联系人:邓永娇、黄素芳

十一、说明

1、报考人员一经录用,学校将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有关规定进行聘用。

2、以上公开招聘过程由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和指导。

附件:1、 到“211”工程师范院校招聘教师计划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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