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水城县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_贵州省水城县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19-10-10    来源:事业单位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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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水城县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我县事业单位的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市人通(2006)53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水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各有关单位抽人组成,负责招聘的有关具体工作。
二、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公开制度,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2011年水城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0名(其中:水城县杨梅林场2名,水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31名,水城县电视台15名,水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城县交通运输局等内设事业单位35名,水城县人民医院10名,六盘水市中医院(水城县中医院)10名,水城县乡镇卫生院66名,水城县网络信息中心4名,水城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2名,水城县执法监督管理局3名,水城县密码通信管理中心2名)。具体岗位及要求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计划表中所列各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报考条件要求的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
2、符合招聘计划表中所列各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报考条件要求的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所需专业知识。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时间:2011年4月28日、29日、5月3日、4日、5日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考务费:100元/人。
(四)报名要求:考生凭毕业证书(有学位证书的同时提供学位证书)报名。2011年毕业生凭《就业推荐表》报名,但到考核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籍档案,考核时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和学籍档案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报名时考生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5张(要求为红底、蓝底或白底证件照)。在职人员报考还须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在职人员以未就业人员报名,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到2:1方能开考,达不到2:1比例的,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五)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报名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方可报名。因资格审查不严致使不符合《招聘实施方案》规定条件的考生进入考试环节的,由招聘单位承担责任,该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六)加分规定
本次招聘中将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采取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的办法进行适当照顾(加分在按比例折算前进行,有多项加分条件的只给一项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在县级以下基层单位服务一年以上,并在服务单位年终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2、在乡镇、村服务期满一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三支一扶”计划选派生。
3、2008年、2009年、2010年选聘到六盘水市市、县两级事业单位就业见习,无违法违纪行为的见习人员。
(七)加分确认
1、西部计划志愿者需提供贵州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毕业学校、服务单位、服务时间及考核情况;
2、“三支一扶”大学生需提供贵州省“三支一扶”项目办公室、贵州省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及服务单位考核情况。
3、“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就业见习人员”选派生需提供市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及服务单位考核情况。
六、笔试
(一)考点设置
笔试地点:六盘水市第八中学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聘请人员统一命题、制卷、阅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单位负责考试考务工作。
(二)笔试范围和笔试时间
1、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写作。
2、笔试时间:2011年5月7日上午9:00—11:30
3、笔试、专业测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不作专业测试的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4、2011年5月8日在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或水城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并通知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
七、专业测试
需作专业测试的岗位的考生,笔试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其进行专业测试。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八、面试
笔试、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或者笔试、专业测试成绩折算后的合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011年5月20日在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或水城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面试时间:2011年5月28日,面试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须知》。
面试地点:六盘水市第八中学。
面试方式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纪委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面试成绩当场告知本人。2011年5月30日在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或水城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九、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用人单位的行业要求进行,特殊情况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2011年6月2日。
体检结果和进入考核范围人员名单2011年6月4日在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或水城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十、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单位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查看学籍档案等内容。
考核时间:2011年6月6日至6月24日(对应届毕业生的考核若需适当延长考核时间的,请示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组织纪律涣散,有不良思想作风和生活作风问题的;
(四)原已正式就业,后被单位辞退、除名或开除的;
(五)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
(六)经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体检、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的岗位,从报考该岗位经过面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递补的考生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经笔试、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2011年6月27日在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或水城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县招聘领导小组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后行文聘用。
根据聘用文件,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填写《事业单位人员增人审批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委办审核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属在职人员的,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编委办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实施方案》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招聘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对违纪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三、未尽事业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方案由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58—8935678
附件:2011年水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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