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2011年公开招聘]佛山市2011年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简章

更新时间:2019-10-08    来源:公选领导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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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2011年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简章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中共佛山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市内外公开选拔市直单位处级领导干部13名。
  一、公选职位
  1、面向全国公选职位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总经济师
  佛山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佛山市公路局总工程师
  2、面向全省公选职位
  佛山电大校长
  佛山一中校长
  佛山日报社副总编辑
  3、面向全市公选职位
  佛山市综治办主任
  佛山市委市政府接待处副处长
  佛山市旅游局副局长
  佛山市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4、面向全市公安系统公选职位
  佛山市公安局直属单位正职3名
  二、报名的资格条件
  参加本次公开选拔的人员,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各职位具体资格条件(见附表:公选职位及报名资格条件要求)。年龄和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11年4月30日。
  非公务员身份报考公务员及参公管理职位的,还需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资格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选拔范围:
  1、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提拔的。
  三、选拔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主要程序如下:
  1、发布公告
  2、报名及资格初审
  ⑴报名。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可直接到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报名;也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
  ⑵资格初审。由市委组织部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笔试通知书和准考证。所有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弄虚作假,取消公选资格。
  每个职位开考比例为1:10,每个职位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10(市公安局职位开考比例为1:5)。如果某一职位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足时,视情况确定该职位是否开考及考试方式,也可在征得报考人员同意的基础上,对参加人选在不同职位间作适当调剂。
  3、笔试。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领导能力。
  依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职位1:8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市公安局职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4、面试。面试前须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根据考试合成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合成成绩),由高至低,按职位1:2比例确定各职位差额考察对象(市公安局职位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5、考察。由干部考察组考察“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情况。
  6、酝酿。综合考察了解情况,充分比较分析和酝酿后,提出任职人选建议意见。
  7、讨论决定。由市委常委会研究讨论任职人选。如无合适人选,该选拔职位可以空缺。
  8、试用与任命。拟任职人选经过公示后办理相关任职手续,公示时间为7天。任职人选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履行所任职务职责,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命手续;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1年4月11日至4月26日
  报名方式:可直接前往佛山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报名;也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面向全市公安系统的职位,直接前往佛山市公安局政治处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务职称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一式3份,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5张(异地报名可函寄或先提供电子邮件)。
  《公选职位及报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表》等,可在佛山市政府网(www.foshan.gov.cn)、佛山党建网(www.fszzb.gov.cn)查阅下载。
  联系地址: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市政府机关大院15号楼207室、105室),邮政编码:5280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757-82366899、83035337
  电子邮箱:fzgbk@fosh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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