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县邮编】2011年梁平县面向社会公招教师简章

更新时间:2019-09-18    来源:事业单位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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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梁平县面向社会公招教师简章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梁平县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7名教师,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重庆市梁平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

(四)3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幼儿教师的招聘范围和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小学教师的招聘范围和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梁平县公办在编教职工及选派到梁平县服务的特设岗位教师,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3月2日至3月4日

2.报名地点:梁平县教委组织人事科(303室)

3.报名手续:(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凭高校就业推荐书、学籍证明、自荐书代替学历证书报名,但需在2011年7月31日前提供其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3)近期1寸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片2张;(4)本人不能到场报名者可委托他人报名,但须出示规范的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5)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梁平县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科。

4.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完善报名手续后于2011年3月26日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方能开考。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则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数至规定比例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1.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分值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加分)×50%+专业科目成绩×50%。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考教材),专业科目为所报考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另含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家教育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的《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等相关内容。

2.笔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初定为3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政策性加分: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

符合市级青年人才论坛获奖加分的。考生持相关证明材料于考试成绩公布后2日内到梁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确认资格条件。

3.面试:(1)面试重点考察面试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人员面试以备课、说课、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报考小学教师岗位人员面试以备课、讲课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 2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因相关原因出现的缺额,其缺额按该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2)参加面试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和政审考核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总成绩相等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项目及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精神,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申请,经梁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梁平县教育委员会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组织二次复检。

体检合格者,由梁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梁平县教育委员会对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能力素质、日常学习工作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则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梁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梁平县教育委员会共同确定,并对拟聘用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岗位选择

招聘单位和岗位确定后,以学科分类,按报考该学科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为序,依次选择岗位。

(六)聘用及待遇

1.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报梁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应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 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3-53224012  023-53239922

本简章由梁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梁平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的有关事宜,请随时登陆梁平教育网(http://www.lpxedu.gov.cn/)或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cqhrss.gov.cn/)查询。

附:

  1.梁平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 梁平县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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