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考|四川省2010年首次定向招录公务员计划1162名

更新时间:2019-07-07    来源:事业单位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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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0年首次定向招录公务员计划1162名

昨日,四川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和社会资源劳动厅联合发布公告,启动我省首次面向全省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此次招录有1162个名额,招录工作报名阶段将于9月30日至10月11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启动。

获省级以上表彰报考年龄放宽

此次招录要求报名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但获得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可放宽到40周岁。

报名者需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在川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以及在川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两年以上、考核合格人员(以下简称“五项基层服务计划人员”);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且获得过县以上表彰的现职人员(担任此两项职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个人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提出申请,经乡镇(街道)党(工)委同意后方可报考。

向上流动需在乡镇工作3年以上

根据招录条件要求,新录用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向县(市、区)以上机关流动的,应在录用为公务员后在乡镇机关工作3年以上。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市(州)组织人事部门在其工作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分别进行公示。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其任职情况、德才表现,任命为科员或办事员职务;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情况,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录用后一般应继续兼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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