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规定_2010年湖北公安机关公务员考试体检公告

更新时间:2019-07-05    来源:选调生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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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2010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湖北省2010年度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武汉特警特殊技能职位(代码013、014)在笔试、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体能和专业素质测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其他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报考武汉、黄石、鄂州、仙桃、潜江、天门市公安机关的考生体检时间为2010年9月25日。

报考荆州、荆门、黄冈、孝感、咸宁、随州和全省法医、临床医学、刑事科学技术等专业技术职位(代码079、080、081)的考生体检时间为2010年9月26日。

报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管支队和全省征集志愿职位(代码082)的考生体检时间为2010年9月27日。

报考襄樊、十堰、宜昌、恩施、神农架林区公安机关的考生体检时间为2010年9月28日。

体检后需复检的考生,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电话或短信通知(发送短信的号码为15827440398),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复检的有关要求与体检相同。

武汉特警特殊技能职位因考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在笔试、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体能和专业素质测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职位因考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体检公告另行发布,请相关人员留意。

二、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加盖“同意报考”印章的《湖北省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报名表》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到省公安厅西院(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付家坡一路33号)大门口集合。体检期间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弃权。

2、同时入围2010年度全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和2010年全省公安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体检的考生,只参加一次体检,体检结论以该体检结果为准。体检时需填写录用(取)志愿书,确定录用(取)到哪一批次的招考中。

3、体检前2至3天须注意饮食,不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副作用的药物。

4、体检前一日晚上8时后避免进食和剧烈运动,应保持充足睡眠。

5、体检当日早晨应禁食、禁水,空腹进行抽血化验和腹部B超检查。

6、体检时须如实向医生提供自己的既往病史,并按体检表中所列项目完全检查,不要遗漏,以免影响最终的体检结果。

7、体检时着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

8、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请人代检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9、体检和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

 附件:1.湖北省2010年度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2.武汉特警特殊技能职位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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