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世界杯]2010年鞍山市面向全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更新时间:2019-07-05    来源:公选领导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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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鞍山市面向全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鞍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中共鞍山市委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拔一批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和人数

这次公开选拔64名领导干部,主要包括三个层次,具体职位及数量是:

(一)鞍山市副局级领导干部8名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副主任(副局长)、市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市政府鞍钢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副主席、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市老龄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市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副经理各1名。

(二)鞍山市县(市、区)正科级领导干部3名

台安九股河工业经济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处副处长1名,鞍山宁远工业经济管理委员会综合处副处长、规划建设处副处长各1名。

(三)鞍山市县(市、区)副科级领导干部53名

1.海城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市档案局副局长、市老龄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副主任、温香镇政府副镇长、南台镇政府副镇长、中小镇政府副镇长、高坨镇政府副镇长各1名。

2.台安县: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县工商业联合会副秘书长、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县供销联社副主任、县委党校教育长、县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各1名。

3.岫岩县:县供销联社副主任、县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团县委副书记、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县残疾人联合会秘书长、县第二高级中学副校长、韭菜沟乡政府副乡长各1名。

4.铁东区:区委老干部局副局长、区司法局副局长、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区民政局副局长、胜利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东长甸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湖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副主任各1名。

5.铁西区: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副局长、区物价局副局长、团区委副书记、区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区残疾人联合会秘书长、区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大陆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各1名。

6.立山区: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区司法局副局长、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副局长、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区统计局副局长、友好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双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区卫生防疫站副站长各1名。

7.千山区:区委老干部局副局长、区法院副院长、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主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副局长、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各1名。

二、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基本条件,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要的知识水平、工作经验和领导能力,身体健康。

2.资格条件

(1)报考市直机关副局级领导职位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在国外、境外获得的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下同);报考县(市、区)科级领导职位的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报考市直机关副局级领导职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岁以下(196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县(市、区)科级领导职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岁以下(196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市直机关副局级领导职位的人员,应担任机关和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鞍山、抚顺、本溪三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应担任副处(县)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相应领导职务3年以上,省直机关和沈阳、大连两市市直机关主任科员3年以上。

报考县(市、区)正科级领导职位的人员,应担任机关或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1年以上,或担任机关科员级职务、事业单位相当职务4年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相应领导职务3年以上。

报考县(市、区)副科级领导职位的人员,应担任机关科员级职务3年以上或事业单位相当职务3年以上(其中报考机关副科级领导职位的人员,应具备公务员身份或担任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位的人员,应具备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或担任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划型标准按国经贸中小企[2003]43号文件规定掌握。

中省直单位比照执行。

(4)符合所报职位的具体要求(见附表)。

计算年龄和任职的截止时间均为2010年10月1日。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它不宜报考的。

三、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1.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从2010年9月25日开始,到2010年10月9日结束。鞍山市内报名者在本县(市、区)、本单位报名;辽宁省内其它市报名者可直接到鞍山市公选办报名,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邮政快递报名。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职位。报名时,填写《鞍山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报名登记表可从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为:http://www.lnrsks.com)、鞍山党建网(网址为:http://www.asdj.cn)、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为:http://www.asrs.gov.cn)下载,并提供本人人事档案和学历、学位、身份证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及1份复印件,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包括出生年月、现任职务、工作简历、德才表现等方面的书面证明,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版彩色正面照片4张。企业管理人员须提供所在企业性质、企业规模(以2009年底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包括企业年销售额、资产总额和企业职工人数)和本人职务层次的说明材料。报名者须提供真实材料,否则取消参加公选资格。省内其它市通过电子邮件或邮政快递报名的,报名时不能提供本人人事档案和报考材料原件的,须在笔试前规定时间内,携带加盖档案主管部门公章的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件和有关材料原件到鞍山市公选办接受资格复审。逾期未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鞍山市公选办、各县(市、区)、市直单位和中省直驻鞍单位均设报名站,负责本地区、本单位报名者的资格审查工作。经鞍山市公选办复审后,发给准考证。在报名期限内,鞍山党建网和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将定期公布报名情况,并于10月10日左右公布每个公选职位的报名人数。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之后,报名者可于两日之内在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范围内进行调剂。经自愿调剂和资格审查后报考职位合格人数不足10人的,经征求本人意见后,由鞍山市公选办进行适当调整。对经过调整报名人数仍不足10人的职位予以取消,报名者可改报其它职位。

2.笔试

拟于10月中旬全市统一组织笔试。坚持“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针对公选职位层次、岗位类别分别命制笔试试卷。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测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和领导能力两个方面。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公选职位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面试

拟于10月下旬全市统一组织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报考职位的认知水平及所要求的素质和能力。笔试、面试的分数按照5:5的比例累计出总分,然后按照每个公选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

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5.决定任用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市委常委会和各县(市、区)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各公选职位拟任人选,并通过市公选办统一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公选结果。

公开选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不适用试用期的人员,任职1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予以免职。

6.岗前培训

由市公选办统一组织进行短期集中培训,通过听取报告、集中授课、分组讨论等形式,有针对性地进行岗前培训,并对干部的学习、工作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鞍山市公选办负责解释。

鞍山市公选办地址:中共鞍山市委党校(铁东区对炉街12号)

邮政编码:114003

电话:(0412)6312325(0412)6312395

传真:(0412)6313089

电子邮箱:anshangongxuan@163.com

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9月25日

本文来源:http://www.kwkids.com/gongwuyuan/173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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