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四个年】2010年云南省德宏州人事局招聘教师通知

更新时间:2018-09-10    来源:事业单位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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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云南省德宏州人事局招聘教师通知

 

 

根据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将2010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精神。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持有所报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和具有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水平。

5、具备拟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报考中学教师岗位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音乐、体育、美术除外),报考岗位需与所学专业对 口;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岗位需与所学专业对口。

7、除国有单位在职正式职工以外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5年7月1日后出生)的毕业生,可以报考。

8、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在我州服务的西部志愿者 、“三支一扶”人员和选拔高校 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特岗教师可按德宏籍生源对待;

9、大专及以上岗位仅限德宏籍生源报考,本科及以上岗位面向州内外招聘;

10、所有公告招聘岗位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地域的限制;

11、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三、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科目分为笔试(中学综合试题、小学综合试题)、部分岗位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岗位以《2010年度公开考试招聘教师计划申报表》表列 为准)

(一)笔试

1、“中学综合试题”(满分100分,其中:“教育学知识”40分,“教育心理学知识”40分,“教育技术知识”10分,“时事政治知识”10分)

(1)“教育学知识”、“教育心理学知识”的范围及内容:

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的《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规定的范围及内容(北京师大出版社出版)。

(2)“教育技术知识”的范围及内容:

教育部《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教师[2004]9号)第一部分“教学人员教育技 术能力标准”规定的内容及要求(网上可查阅)。

(3)“时事政治知识”的范围及内容:

2010年国际、国内发生的大事。

2、“小学综合试题”(满分100分,其中:“教育学知识”40分,“教育心理学知识”40分,“教育技术知识”10分,“时事政治知识”10分)

(1)“教育学知识”、“教育心理学知识”的范围及内容:

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适用于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的《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规定的范围及内容(华东师大出版社出版)。

(2)“教育技术知识”的范围及内容:

教育部《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教师[2004]9号)第一部分“教学人员教育技 术能力标准”规定的内容及要求(网上可查阅)。

(3)“时事政治知识”的范围及内容:

2010年国际、国内发生的大事。

3、不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岗位以笔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部分教师岗位采取笔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笔试结束后,按拟聘人数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人选;拟聘人数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数为1:1时,可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3)需要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岗位,在报名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测试方案报州人事局审批,笔试 成绩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

(三)考试方法

1、笔试由州人事局统一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州(县市)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2、报考小学所有学科教师岗位的考生参加“小学综合试题”考试。

3、报考普通高中、初级中学所有学科教师岗位的考生参加“中学综合试题”考试。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13日至7月15日。

2、报名地点:报考州直岗位的考生在州人事局报名;报考各县(市)岗位的考生在岗位所在县(市)人事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名。

五、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

1、考生报名时,只能选择1个岗位,不能多报或重报。

2、报考条件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不受报考比例限制;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 及以上方能开考;对于达不到报考比例需要调整岗位的,由人事部门与用人单位和考生协商调整。

3、报名时必须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本人近期免冠照两张(1寸),在现场进行 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先由用人单位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同意,再由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的给予报名登记。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尚未领取的考生, 由毕业学校出具证明,先参加报名、考试,待确定考核、体检人员时,再核查证件。

4、各县(市)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务必于2010年 7月 17 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情况及数据库报州人事局考试中心(邮箱地址:dhkszx@21cn.com)。报名所用的数据库,州人事局考试中心于2010年 7月9日前下发。

5、报名时收取费用每人100元,用于命题、制卷、阅卷、制作准考证、租用考场、监考、试卷接送等考务费用开支。

6、关于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的相关事项请查阅德宏人事网(http://www.dhrs.yn.gov.cn)、德宏州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http://www.dh.gov.cn)及州人事局公告栏、各县市人事局公告栏及各乡镇政府公告栏。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10年8月7日上午9:00时—— 11:30时。

2、考试地点:考场统一设在芒市,考场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所列为准。考生务必于2010年8月1日至8 月6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七、聘用程序

1、确定拟聘人员

按照考试成绩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试时出现1:1开考岗位的 拟聘用分数线,以本次考试中有竞争对手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最底分数确定,需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岗位按综合成绩确定。若成绩出现分数相同不能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员时,由州县(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同分数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考核和体检程序。

2、体检和考核

由州人事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并对其进行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缺的岗位依次按高分递补聘用。

3、公示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州、县(市)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张榜公示,并在德宏人事网(http://www.dhrs.yn.gov.cn)和德宏州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dh.gov.cn) 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4、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新聘人员,应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审批表经同级人事部门审核后,报州人事局审批;州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审批表,报州人事局审批。《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在本人档案、人事部 门各存1份。

八、其他

1、我州当地5种世居少数民族(傣族、景颇族、傈僳族、阿昌族、德昂族)和在我州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西部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按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加照顾分5分,计入总分。(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按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被评为县级先进个人的另加3分,州市级先进的另加6分,省部级以上先进的另加9分,多次评为先进的按最高分值计算。)

2、参加“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加照顾分4分,计入总分。

3、农村独生子女(由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提供证明)加照顾分3分,计入总分。

4、《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 子女)加照顾分5分,计入总分。但报考人员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至报名地点审核合格后,方能确定加分。

5、同时符合上述几种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九、纪律要求

考试招聘教师必须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不遵守规定、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考生5年内不得参加德宏州组织的各种就业考试。对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咨询电话:0692-212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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