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官网】政法干警2010年招录工作政策分析

更新时间:2018-08-03    来源:政法干警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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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法干警2010年招录工作政策分析

  近日相继有考生来电询问,政法干警2010年招录工作的情况,我们从相关单位获悉政法干警2010年招录工作的相关消息。

  《政法干警2010年招录工作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中央提出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背景下制定。相对于2008和2009年试点工作,在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方面有了进一步推进,相对比2009年的试点工作方案,出现以下几方面变化需要考生关注一下:

  一、招考对象略有改变

  1.取消了对拟退役士兵的招录

  在2009年的试点工作方案中,招录对象明确规定为“符合报考条件的(拟)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2010年试点招录对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定向藏区的,可放宽至27周岁)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取消了对拟退役士兵的招录。

  2.10%用于招录“四项目”人员

  在2010年试点工作方案中明确指出,“各地应拿出招录计划的10%,专门用于招录“四项目”(即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列入专门计划的“四项目”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从中可看出政府对“四项目”人员在再就业问题上的关注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工作的政策导向。

  二、招考人数及招考人员结构调整

  在招录人数方面,“2010年试点计划招录培养19211人,面向普通高校毕

  业生招录16138人,面向退役士兵招录3073 人。其中,法院系统1013人,检

  察系统1078人,公安系统13901人,司法行政系统3219人。共招收硕士研究

  生939人,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9705 人,专科

  生8567人。

  与2009年试点工作方案中的招考人数对比,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总数19211人,比2009年约下降了五分之一,主要是2010年在招考对象上取消对拟退役士兵招录造成招录人数的直接减少;“四项目”人员报考更具优势;在招考人员结构上调整上主要是本科学历人员的比例招收相对加大。

  三、对西部特别艰苦地区招录工作作出政策倾斜

  2010试点工作方案特别规定, “对中、西部一些“老、少、边、穷”和条件特别艰苦的地区,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合理设置职位资格条件,切实解决这些地方基层政法岗位“招不到”和“留不住”的问题。”,“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试点班,各地在设置招录职位资格条件时,不应有歧视性的限制“, 以“为基层政法机关特别是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明确对西部偏远地区的招录工作作出政策倾斜,以鼓励考生报考相应地区。

  四、招录程序更加规范明确

  2010政法干警实施方案在招录程序方面明确要求,“各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并于7月5日前将报名库通过‘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专网’进行采集。” “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位的拟录取人选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职位招录计划两倍的比例,于9月10日前按《信息标准》通过“招录工作专网”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

  “公示无异议的,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于9月15日前将拟录取人员库按《信息标准》通过“招录工作专网”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程序更为规范和明确。

  五、招录时间有所提前

  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时间与2009年相比,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及体检时间都有所提前,时间设置也更加明确,需要考生特别注意一下。2010政法干警招录时间如下:

  6月底至7月初,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

  7月31日、8月1日,笔试。

  8月25日前,公布笔试成绩。

  9月15日前,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

  10月10日前,审批、复试、发放录取通知书。

  10月中旬,入学。

  从现在到笔试,时间仅剩一月有余,因此考生有必要合理规划时间。

  六、引入淘汰机制,对培养质量监督加强

  出于“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的目标 ,2010年实施方案在关于学生培养、管理与毕业录用的规定中,对政法人员培养过程加强监督 “教育部门与政法主管部门、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加强试点班培养质量的跟踪、管理和监督,并建立相应的淘汰机制。”对政法干警人员培养提出了严标准,要求学生在录取后,必须加强学习,注重自身各方面素养的提高。

  综上可见,《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相对2009年实施方案,无论在招录对象、招录人员数量及政策优惠条件上都更加倾向于基层政法机关特别是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同时在招录程序、招录时间及培养管理方面都更加规范和严格,政府对加强基层执法机关建设的重视可见一斑。

  另外,2010年的笔试内容与2009年基本一致,主要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共科目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I(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II(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新的考试大纲未公布之前,考生暂可依据2009年考试大纲进行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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