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_合同管理辅导:业主的资金安排

更新时间:2017-12-24    来源:资料大全    手机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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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的资金安排

  为了保障承包商按时获得工程款的支付,通用条件内规定,如果合同内没有约定支付表,当承包商提出要求时,业主应提供资金安排计划。

  (1)承包商根据施工计划向业主提供不具约束力的各阶段资金需求计划:

  1)接到工程开工通知的28天内,承包商应向工程师提交每一个总价承包项目的价格分解建议表;

  2)第一份资金需求估价单应在开工日期后42天之内提交;

  3)根据施工的实际进展,承包商应按季度提交修正的估价单,直到工程的接收证书已经颁发为止。

  (2)业主应按照承包商的实施计划做好资金安排。

  通用条件规定:

  1)接到承包商的请求后,应在28天内提供合理的证据,表明他已作出了资金安排,并将一直坚持实施这种安排。此安排能够使业主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合同价格(按照当时的估算值)的款额

  2)如果业主欲对其资金安排做出任何实质性变更,应向承包商发出通知并提供详细资料。

  (3)业主未能按照资金安排计划和支付的规定执行,承包商可提前2l天以上通知业主,将要暂停工作或降低工作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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