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变化]2012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强化:第2章(21)

更新时间:2019-12-06    来源:初级会计职称    手机版     字体:

【www.kwkids.com--初级会计职称】

2012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强化:第2章(21)

第十节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考点复习】公司合并(P76)

1.公司合并的程序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2.债权和债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考点复习】公司分立(P76)

1.公司分立的程序

公司分立的程序与公司合并的程序基本一样。

2.债权和债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文来源:http://www.kwkids.com/caikuailei/44911.html

热门标签

更多>>

本类排行